公积金提取_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_商业贷款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事项名称:公积金提取_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_商业贷款
和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闽建〔2024〕11号)《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明住房规〔2025〕1号)
受理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审批机构: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申请条件:
1.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取得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近12月的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还贷的除外)。
2.职工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及累计六期(含)以上逾期记录,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还贷的除外)。
3.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在省内异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且该住房为本人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持有100%产权, 正常还款12个月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息。
4.职工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在省外本人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且该住房为本人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持有100%产权, 正常还款12个月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其他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一个月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偿还贷款本金;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偿还近12月的贷款本息(已办理委托还贷的除外)。
注意事项:
1.提取偿还贷款本金的,职工可以选择报账方式提取(先用自有资金先偿还,再将提取资金转入个人储蓄卡账户),经贷款银行或异地公积金中心同意可以选择直付方式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至贷款银行对公还款账户),选择直付方式提取的需满足该笔贷款无逾期贷款本息;
2.提取偿还贷款本息的,同笔贷款当年提取总额(含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提取额)不超过职工近12个月自有资金偿还贷款本息和(含月供及提前归还本金),每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储蓄卡一类账户;
3.偿还省内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或省内(除厦门市外)工、农、中、建、兴业、农商、交通、中信、厦门银行、海峡银行十家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还贷提取业务(逐月冲还贷)。
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无,暂支持以报账方式提取偿还省内(除厦门外)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且非首次办理的。
2.窗口办理:
(1)偿还商业贷款:借款本人及配偶偿还我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供①-⑤项,其它申请人需增加提供⑥,偿还福建省内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供①-⑦项,偿还福建省外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供①-⑧项:
①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首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或首次办理归还三明市外商贷且已婚的提供);
③购房借款合同(首次办理时提供);
④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报账式提取的提供);
⑤还款凭证;
注:需提供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直付式提取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预约提前还款凭证,应体现贷款银行还款专户名称、账号、贷款余额(取资金转入贷款银行对公还款账户);
⑥父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与父母、子女在异地共同购房首次办理时提供);
⑦异地证明(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社保缴纳明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任选其一)
注:偿还省外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偿还省外配偶工作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2)偿还其他中心公积金贷款
①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首次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提供);
③还款凭证;
注:报账式提取的提供近12个月的还款明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账户明细。直付式提取的提供贷款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证明,提取资金转入贷款银行对公还款账户偿还贷款本金的提供,应体现贷款银行还款专户名称、账号、贷款余额;
④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报账式提取的提供)。
温馨提醒:能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或数据共享查询、核验办事所需信息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三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提取受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个人业务办理—提取受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
(3)闽政通APP: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
(4)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受理—偿还商业贷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
2.窗口办理:管理部柜面申请、受理、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无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5路,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1.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查询业务—提取进度查询
2.e三明APP(公积金—更多服务—提取进度)
3.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4.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管理部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tz/)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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