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事项名称: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受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审批机构: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部
申请条件:
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的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取:
(1)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职工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职工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伤、残鉴定表(残疾证)及复印件(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
3.病症病历、出院小结和发票、医疗保险支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供);
4.体现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的材料(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提供);
5.事件发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提供);
6.家庭生活困难证明原件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必须提供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7.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
8.转入账户信息(转申请人储蓄卡[一类账户])。
办理流程:缴存管理部办理
1.提交材料 2.受理 3.复核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无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填表示例:无
投诉电话:0598-12345
咨询电话: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办公时间:
市区管理部:9:00-12:00,13:30-17:30
其他管理部: 8:0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办公地址:
市区管理部: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3层
乘车路线:
市区管理部: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途经公交车:18路、53路、60路、66路
状态查询:
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sm.fjszgjj.com/wsyyt/)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8-12329
市区管理部8956107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遍布三明各县市区,其他网点请前往三明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或微信公众号“三明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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