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五办工作法”的通知

日期:2020-02-28 11:44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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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履行好部门职责,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三明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推行“五办工作法”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广审批服务“网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采取“马上办、预约办”“一趟不用跑’’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应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和管理,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申请单位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中获取办事指南,进行项目征询、网上申报,扫描上传申报材料、网上获取审批结果文书,确需纸质结果文书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二、大力推广手机应用“掌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利用“e三明”app、“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进行业务受理。群众可通过微信关注“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事服务”栏,选择“网上办事大厅”;或者通过实名认证登陆“e三明”, 选择网办大厅自然资源部门办理事项,以及在“住房保障”栏中点击“不动产信息”选项即可查询本人名下在三明市的不动产登记情况。 

  三、大力推广项目选址“智能办”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利用“多规合一”进行项目策划生成。主动提供部门帐号进行推广运用,实现不见面形式进行协同策划生成项目,做到更高效快捷地办理项目前期用地规划选址,协助各建设单位通过平台“辅助选址”、“合规性审查”、“征求部门意见”等功能,完成项目线上选址。 

  四、大力推广免费送达“邮寄办” 

  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除特殊情况外,由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项目单位应对提供的电子材料真实性负责,待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材料原件。 

  五、大力推广现场服务“预约办”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网上、电话、邮件等方式“预约办”。对确需到线下现场办理的自然资源审批业务,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可拨打预约电话,提前预约时间、地点,分类型、分批次、分时段办理。 

  2020年1月1日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含已办理顺延登记手续的采矿权),可将申报时限推延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疫情解除后相关矿业权人尽快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电话: 

  0598-7500052(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0598-7500059(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土地出让金)) 

  0598-7500061(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审批科) 

  0598-8223732(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0598-8289005(国土空间用途管理科) 

  0598-8289021(矿产开发保护监督科) 

  0598-8289101(测绘地理信息与科技管理科) 

  0598-8244396(不动产登记中心) 

  六、保障措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工作理念、方法、机制,把“五办”工作落实好,实现安全与效率并重,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一是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 

  二是统筹工作力量,按照轻重缓急,把服务力量聚焦急需办理事项和重大事项;同时,要实施统筹补缺法,对因联防联控、值班值守或生病请假、居家隔离等可能造成一些岗位空缺、工作脱节的,要及时补缺补位,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三要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对群众需要办理的各类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并联推进。 

  四要加大与群众沟通和宣传力度,积极对外宣传本地区本部门优化服务的做法,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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