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公共服务事项“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上线

日期:2022-06-08 09:16 来源: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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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省厅调整的标准化事项目录(“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将“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事项(包含:农村公路和国省干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行政许可(审批制),改为公共服务(备案制),调整后的事项名称为“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近日已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上线,并同步发布办事指南。

  根据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项目法人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并连同验收准备材料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抄送具体负责质量监督机构。改为备案制后,验收主体交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验收合格后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大大加快了项目落地进程。(林俊儒 郑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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