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2021年第一季度“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

日期:2021-04-06 09:57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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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大处罚力度。我局加大审核把关力度,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同时运用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等手段,倒逼“僵尸”型社会组织主动退出,营造良好运营环境,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来,对三明市钢材行业协会等5家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推动社会组织“能进能出”。

  2.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推进相关权责事项规范透明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五级十五同梳理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调整,我局涉及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42项,均已梳理完成并调整到位,

  3.优化审批服务。全面落实行政服务中心有关制度,严格落实窗口服务规范,一季度窗口月评均名列前茅。落实五办工作法,引导不见面审批办理方式,依法审批办件,按时办结率达到100%。打造民政服务便民窗口,做好群众咨询,实行首问责任制,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涉及收养、低保、婚姻、社团和养老等民政业务事项,直接服务群众280余人次。依据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加强《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大厅相关事项维护,对照省厅网办事项,审批材料等,逐项对照检查和更新,经梳理维护事项减少25项,共调整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46项,方便群众办事共享。

  4.抓好电子政务。一是落实省数字办《关于做好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录入登记工作的通知》和省改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局“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工作,根据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领省级目录清单3条,以及本部门特有的监管事项的7项,合计10项,同时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做好相关工作。二是按市行政服务中心部署,部分办事事项纳入e三明网上办事服务,实施全程网办要求,联系沟通漳州、龙岩审批办明确可办事项和操作流程,民政涉及三个事项,即民办非企业、非公募基金和社会组织印章和银行账户备案。三是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和维护,认真落实第一、二批不再重复受理清单,允许办事群众不再提交相关纸质文件,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电子证照库进行核验调用,完成政务数据汇集共享和调用应用。督促加强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殡葬管理服务等电子证照库维护,做到实时录入电子证照。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有关诚信相关工作,加强社会信用共享和使用,积极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一季度信用工作相关通报情况良好。一是强化社会组织赋码。加强市级社会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系统信息应录已录率和赋码率达100%。一季度,社会组织成立7家,均已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二是抓实社会组织负责人信用筛查。严把社会组织负责人征信,加强行政性约束,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一季度累计征信审查65人次,甄别2人次。三是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签订。根据《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公布市直部门“诚信三明”事项清单的通知》上对应清单开展信用承诺工作,并及时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推送至“信用中国(福建三明)”网站进行公示,一季度共推送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书48份,营造依法守信氛围。

  6.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每年均制定下发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机构改革,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严格落实《三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内容、步骤和程序,明确抽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明确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选取抽查单位对象,由局纪委全程监察,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落实检查反馈和公开要求,对存在问题,各检查组都当面指出,限期整改纠正,同时将抽查结果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网、民间组织信息网等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引导社团组织规范发展。自16年以来共随机检查119次,其中16年检查22次,17年检查24次,18年检查26次,19年检查25次,20年检查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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