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

日期:2021-01-04 09:41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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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梳理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重新梳理《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并经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府办审核同意,依法明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事项清单为311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227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34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其他行政事项13项),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明市政府网、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布。通过“法治、公开、便民”的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运行,推动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

  二是实施“五办”工作法,让群众少跑腿。认真抓好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审批服务工作,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工作运转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根据农业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窗口审批服务“五办”工作法的通知》(明农〔2020〕13号),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趟”,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推进政务服务。局窗口优化了行政审批服务,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全市农业部门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一趟不用跑”事项6项,占75%;“最多跑一趟” 事项2项,占25%。方便企业业主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市局共保留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5项(子项为8项),原法定办理时限共需220天,压缩审批时限后承诺时限为35天,合计压缩审批时限185天,时限压缩率占比86.25%。承诺时限(除厦门经济特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均为全省最短。

  五是重新编制《服务指南》,方便企业许可申报。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和《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重新梳理报送入驻工作人员、窗口设置信息和〈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重新梳理并对外公布各类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加强与省级、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格按照《福建省省、市、县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福建省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市、县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修订版)〉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审批(涉省级)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等制定并公开办理程序和工作规范,公布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投诉电话、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等21项内容,做到上下有机衔接,方便企业许可申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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