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解读

日期:2022-04-28 10:37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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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发改振兴〔2022〕424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并结合三明实际,全面部署了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各项任务。

  一、《建设方案》的重大意义

  《建设方案》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扎实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在深化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发展富民产业、促进绿色转型、推进红色传承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挥了引领作用。并指出“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对三明市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有利于推动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迈上新台阶,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建设方案》的发展目标

  《建设方案》明确到2025年,闽西革命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增长潜力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探索引领林改、医改等改革创新,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到2035年,闽西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创新、城乡协调发展、红色文化传承、社会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设方案》的总体要求

  《建设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生动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最终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实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四、《建设方案》关系三明的政策措施

  一是从“巩固绿色优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要求。特别指出要支持宁化等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建设;支持三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推广三明林改经验,推动开展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支持三明建设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支持三明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共建生态研究所。

  二是从“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优做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任务。明确指出支持三明与北京市在中关村科技园建设、科技特派员选派、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对接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支持中央企业区域总部落户三明;支持三明轻合金产业发展,建设高端绿色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发展汽车电子零部件和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集成服务等项目;加强三明石墨烯研究院、石墨和石墨烯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有关科研机构在三明设立区域总部和氟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打造氟新材料产业基地和全产业链集聚区,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三明建设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园、金融安全智能产业园, 打造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基地。

  三是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完善城镇功能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壮大特色富民产业的目标。特别提出支持三明与福州等城市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智慧城市;加快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组团发展,融入福州都市圈,加快老城区、老工业区、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申报海绵城市和城市更新试点示范;支持永安、沙县等县市开展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三明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支持中央企业与三明对口合作推动农林等领域创新发展;支持三明建设稻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水稻生产与繁育研究所,打造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支持三明发展特色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富民产业,加大特色农林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广力度;推动沙县小吃标准化生产,培育核心物料基地,建设沙县小吃技能培训基地、大数据中心和供应链金融、营销网络平台;支持设立沙县小吃产业创业研究中心,支持沙县小吃及其制作技艺列入中华传统饮食文化代表和中华饮食文化传播内容。

  四是从“推动互联互通,在扩大双向开放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加快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的要求。特别明确支持三明探索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旅康养、医疗卫生、重点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三明创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清流等台湾农民创业园升级发展,推进建设永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指导明溪县建设欧洲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支持三明培育建设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深入研究鹰厦线三明城区外绕改线和昌福(厦)高铁等必要性;推进示范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疏港公路、红色旅游公路以及闽江沙溪高等级航道建设;提升运输机场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研究三明低空空域开放试点。

  五是从“增进民生福祉,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提升教育发展质量水平,完善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明确提出支持三明创建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继续推进“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支持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职教园区;支持三明学院列入“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扶持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报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支持建设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设立全国卫健医保系统学术交流和培训基地;支持三明开展全国医防协同融合试点和疾控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辐射周边的卫生应急综合基地;支持三明打造国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六是从“推动红色传承,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提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加强文化传承发展的要求。特别提出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闽西段)建设;提升“风展红旗 如画三明”品牌;探索打造泰宁红色影视拍摄基地;加强对客家文化、朱子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持续推进万寿岩等重要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

  五、《建设方案》的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全局性、系统性思维,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能力。

  ——强化政策支持

  中央财政通过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示范区建设,加大对示范区补助力度。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车购税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研究支持示范区按规定享受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相关政策。福建省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开展相关试点示范时,要对示范区给予优先支持,在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对三明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上对示范区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符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支持三明研究探索设立区域性生态资产交易中心。支持示范区推进用地、用能、用水等领域改革,提升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

  ——认真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支持,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支持示范区各县市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重点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福建省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依据本方案编制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省直机关和省属企业定点帮扶示范区各县市,推动福州市与三明市建立省内帮扶机制。三明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域组织实施机制和两市会商协作机制,细化年度重点任务,确保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福建省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进展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朱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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