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

日期:2021-12-06 08:59 来源:明溪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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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明溪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现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出台方案

  按照国、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政办〔2020〕13号)和《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34号),意见明确了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工作目标以及主要任务,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以及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现阶段,我县县级和9个乡(镇)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均已完成编制并发布。

  (二)开设专栏

  在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题专栏,栏目包括政策文件、26个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公国务院部门、省级部门、市政府、县、乡镇的标准目录。目前,栏目创建、页面设计已经完成,我县县级和9个乡(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事项26个领域标准目录已经公开发布,以及持续做好栏目内容的更新工作。

  (三)开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

  我县在行政服务中心以及9个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方便群众及时快速地获取政务信息。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专栏动态更新标准目录。

  (二)进一步完善充实专栏内容。不断完善更新专栏内容,及时在专栏中政策文件、26个领域信息公开等更新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性。

  (三)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县政务服务大厅、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专区的实用性,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专区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标准性,实现政务公开便捷于众。

  (四)加强培训指导。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力量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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