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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0〕47号)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县高度重视,不等不靠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按照要求,及时下发了《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0〕41号),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事项作了要求。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021年1-9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3条,涉及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今年以来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件7条,全部按时作出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主任为副召集人,县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政务公开主体成员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指导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编制试点领域公开目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经验,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组织全县各单位梳理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管。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考核督查机制,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不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检查,将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限期要求整改到位。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工作。同时向第三方技术公司购买专业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是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网站内容审核制度》、《网站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信息发布,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政府网站责任人,落实网站安全保护责任,确保栏目更新到位、互动回应及时、办事服务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督促全县各单位,紧扣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文本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同步公开的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并鼓励各单位采取访谈、视频、音频、图标、漫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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