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7-18 17:22 来源: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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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1213日至2022年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4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供销社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反馈后,市供销社迅速传达贯彻4月14日市委对市供销社党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传达《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巡察组关于对市供销社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市社党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抓准、抓实、抓紧”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社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市供销社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市社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持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学习班2期,先后多次提出整改要求和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要求领导小组每周汇总整改落实情况,每周向其报送整改进度,全力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推进全面整改。419日,市社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三明市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3个方面问题分解成32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整改方案下发后,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进行认真核查,按照巡察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专题听取汇报并进行研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强化挂牌跟踪督办,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到位。市社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各类制度办法28项,制定下发各类规范性文件14件,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4月30日,印发《市社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专题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主题主线,将党的二十大、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2022年中央1号文件等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12期,其中研讨6期。目前中心组学习已开展6期,其中研讨4期。二是举办专题研讨班。5月7日、6月1日分两期举办市社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研讨班,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国总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开展学习研讨。三是出台配套政策。认真贯彻《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社实施办法4月20日,出台《三明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社有资产监管。

 2.保供促销基本职责履行不力问题

1)关于农资保供业务失守问题一是加强农资问题研究。5月18日,市供销社召开2021-2022年度农资专题分析会,研究存在问题和对策。加强农资保供服务,完成农资冬储12.21万吨,完成市发改委下达任务的174.5%。1-6月,全市系统销售肥料13.31万吨、销售农药1500吨、农膜1400吨。加强质量安全保障,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28次,407家农资经营网点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二是逐步恢复社企农资业务。鉴于市农资公司已整合到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供销投资集团开展农资经营业务,2021年10月市供销投资集团与省福农农资集团、省农资集团三明公司签署《购销合同》开展冬储购销业务,截至2022年3月底,完成尿素购销5611.5吨,采购额1550万元。今年下半年拟将继续与省农公司合作开展农资经营业务。

2)关于未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物流业务问题一是完善项目规划。完成农副产品物流园和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园项目策划书,做好项目前期招商规划。二是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战役。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与冷链物流项目已统一规划打造成沙县小吃配料专业市场项目,供销集团、省华威集团3次来明考察洽谈。该项目已初步确定项目用地,由于该地块产权涉及南昌铁路局,目前沙县区正积极与南昌铁路局沟通协调力争12月底前完成签约。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正在积极招商。

3)关于电商业务拓展不力问题一是加强电商业务学习。4月份组织机关干部和社有企业人员参加4场全国总社、省社线上培训班,听取总社专家关于电子商务、社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案例教学,提高电商业务能力。二是开展“聚超网”项目清算。成立了市供销投资集团“聚超网”项目清算组,5月18日市供销社同意“聚超网”项目清算,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目前按清算程序序时推进三是规范社有企业投资行为。剖析掌上供销社平台开发运行不到两年便停运原因,吸取教训,市供销社已出台《企业投资议事规则(试行)》(明供联企〔2022〕25号),对社有企业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明供优品”推广力度。市供销投资集团调整优化“明供优品”电商平台,截至6月底已完成成交额11.65万元。在市区设立三个门店,与沙县农商银行合作设立俞邦村“明供优品”服务点,与霞浦供销社合作设立三明农产品专柜,与三钢文旅集团、市委党校食堂、三明高速实现产销对接,正与上海市供销社洽谈购销合作事宜。5月底开展了一期农产品微展销活动。6月2日,组织参加“乐购高速‘供’享美好”秀村服务区端午购物节,取得良好宣传推介效果。

    3.服务三农水平有欠缺问题

1)关于改造提升基层服务网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加快基层社改造提升。按照总社“六有”建设标准,通过盘活资产、引进能人等多种形式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升,其中清流李家已完成大楼装修改造,大田吴山、明溪盖洋完成装修改造工程,宁化水茜已开工建设。12月底前将完成基层社改造提升10个二是抓好惠农服务中心试点。抓好3个省级试点项目跟踪督促,其中,宁化水茜已开工建设,正进行主体建筑加固。泰宁大田已开工建设,完成综合楼外墙装修、标牌、制度牌和农产品展厅、文化展厅建设等。将乐余坊完成效果图、工程预算、招投标,已开工建设三是提升综合服务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采取与村级组织共建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今年来新建服务社15个。同时,待省社通知后立即开展星级服务社评定,2022年度评定三、四星级综合服务社各10个。

2关于谋划生成涉农项目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项目研究。把项目工作纳入2022年市社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开展项目攻坚年行动。一季度召开了经济形势分析会对项目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二是抓好项目谋划储备。5月17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保供促销”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社做好2023年项目策划工作,2023年“保供促销”入库项目共13个,总投资3.46亿元三是抓好“保供促销”项目实施。推进2022年3个省级“保供促销”项目建设,目前,泰宁县烟花爆竹仓储配送中心已竣工,将乐县供销社南口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已基本完工,清流县供销社龙津农资配送中心已完成75%投资额,永安供销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已完成投资过半。推进2022年3个省级乡镇惠农服务中心项目按序时进度实施四是强项目资金争取。主动向上争取资金,2021年省级“保供促销”项目5个,获得财政补助资金228万元,排名全省第三。申报2022年省级“保供促销”项目8个,获得财政补助资金340万元,排名全省第五。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3)关于服务带动农民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做实“明供优品”品牌。“明供优品”小程序已于5月13日正式上线,上线各类商品130款,销售额同比增长500%,陆续拓展和合作开设3家线下门店,开展品牌授权产品2款。二是提升水产品批发市场。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服务,建立“二维码”扫码交易,有效提升交易便捷性。实施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力量,截至6月底已完成市场交额0.8亿元三是提升基层社自营比例。推进基层社开展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自营业务,拓展物流配送、代理代办等综合经营服务,截至目前开展自营基层社57个,占比44%四是密切与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推动基层社通过产销对接、业务联结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截至目前,联系密切合作社347个,占比35.8%。今年来已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7个五是扩大农民合作社参展比例。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参加展销活动,力争每场活动农民合作社参展数占总数50%以上,今年已组织市供销投资集团、沙县、尤溪供销社开展“乐购高速‘供’享美好”秀村服务区端午购物节展销活动。

 4.推进综合改革用劲不足问题

1)关于推进改革力度不大问题一是建立“回头看”清单。印发《三明市供销社关于落实综合改革“回头看”清单的通知》(明供联办202218号)。其中10项改革任务已完成4项。分别是:1.明委发20164号指出,“要强化联合社职能,开展成员社对联合社年度工作报告的评议工作”,但截至2021年底,仍未开展该项工作。整改情况:2022年1月完成2021年度成员社对市级联合社评价工作;2.明委发20164号指出,“市、县两级联合社在2016年底前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且当年度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3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但截至2021年底,沙县未提取合作发展基金,有名无实。整改情况:2022年5月6日沙县供销社已提取合作发展基金12281元;3.《福建省供销社2021年综合改革任务书》指出,“要理顺社企关系,各地要建立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但截至2021年底,全市系统还有宁化县、泰宁县未建立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整改情况:泰宁县社于2021年12月21日、宁化县社于2022年5月27日分别建立了社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平台;4.《福建省供销社2021年综合改革任务书》指出,“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社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应控制在70%以下”,但截至2021年底,将乐县供销社资产负债率为87.36%。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6月底,将乐县供销社资产负债率为65.1%。正在按序时推进6项。二是建立推进清单落实机制。坚持“月调度、季分析通报”工作机制,将“回头看”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重要内容,纳入市社机关绩效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2)关于联合社治理结构改革浮于表面问题一是加强理事会建设。待省上召开社代会后,及时召开市供销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开展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5月19日印发《三明市供销社成员社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明供联办202224号),规范理事会管理。二是履行监事会职责。制定印发《三明市供销社监事会2022年工作要点》(明供联监20221号),9月底前,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委发〔20164号文件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任务情况、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开展集中监督检查1次。三是开展成员社评价联合社工作。根据《福建省供销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完成2021年度成员社对市级联合社评价工作。四是加强社员业务知识培训。计划举办基层社社员业务培训班,目前已进行各县摸底,正在积极筹备中。五是做实合作发展基金今年以来,根据《三明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社本级已完成合作发展基金归集24.17万元,累计归集66.76万元。下一步,将鼓励市本级企业结合实际积极策划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新项目,争取基金支持,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3)关于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不当、保值增值困难重重问题一是组织业务学习。4月份组织收看省社线上培训班,深入学习《社有企业业务数字化转型案例解析》《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加强社有企业风险防控保值增值》等企业管理典型案例,提升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能力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将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和保值增值作为社有企业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与企业负责人绩效和薪酬总额直接挂钩,提高生产经营积极性。三是加快市供销投资集团发展。市供销投资集团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业务,开展了农资冬储购销业务,截至6月底,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8.76万元。做好银行转贷等重点工作,稳定企业领导班子四是加强社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加大招租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将空置2年的城区商会5-6层共计2379平方毛坯办公楼出租。压实企业成本费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2022年1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管理费用下降2.5万元。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五是加强分析研判。定期对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运营调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偏差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4本指定书目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6月1日,市社召开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明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12月底前向市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书面报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三是加强事前审核。建立市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三审”(经办人、校对人、审签人)台账,采取培训讲座事前审批制,由办公室对被邀请人的政治背景、学术背景、讲课内容等进行事前审核,报分管领导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四是推进建章立制。制定印发《三明市供销社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意见》(明供联党202217号),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关于调研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明确调研要求。制定《三明市供销社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若干措施》(明供联办202223号)今年来市社领导到基层调研6次。二是建立基层调研工作机制。制定基层调研工作若干措施,建立基层调研台账,形成调研成果6篇。

2)关于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一是严肃批评教育。对示范社奖金拨付滞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二是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动。3月11日印发《三明市供销社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工作方案》,提升社机关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诉求事项。

3)关于文风不实问题一是加强公文知识学习。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提高公文处理能力。二是严格公文管理。严格控制发文范围和发文数量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能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一律不行文,杜绝发生白头文现象。三是严肃批评教育。办公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四是开展监督检查。今后办公室每半年对发文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各科室是否存在发白头文情况进行检查。今年以来,市供销社行政发文29件,与上一年度同比基本持平,能够完成全年发文只减不增任务。没有出现发白头文现象。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差距问题

1)关于违规挤占下属企业资金问题一是立即清退。已返还市供销投资集团(原千合集团)用于食堂的补助款1.7万元。计划进一步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力争2025年底前陆续返还向企业原有借款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责令检查。市竹柴炭公司相关责任人就缺少接待公函或菜单问题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建章立制。市社制定出台《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业务接待。三是加强监督。今后加强对下级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日常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立即清退。市供销物业管理处2017-2018年度以现金形式违规发放的0.4元慰问已全部清退二是严肃处理。市供销物业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已作出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学习。规范工会经费管理,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市直基层工会财务经审业务培训班学习四是加强监督。今后加强对社有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的日常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

4)关于巧立名目发补贴问题一是立即清退。供销机械厂、土产日杂公司、果品食杂公司共清退违规发放补贴资金6.4万元。二是严肃处理。供销机械厂、土产日杂公司、果品食杂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严格制度执行。组织社有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学习市社薪酬管理制度和相关处理规定,严格执行《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四是加强监督。今后加强对社有企业发放工资和津补贴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检查。

3.烟花爆竹行业统一归口经营管理严重缺位问题一是行使股东权利。市供销投资集团发函市明丰日杂公司提出对2021年度经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要求明丰公司制定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财务定期报告制度,强化内部经营管理。2022年6月8日福建兴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二是清退违规占股。目前6名人员全部清退股份合计7.5万元,市供销投资集团不再代持股。市供销投资集团实际持股比例达到30.71%。三是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市供销投资集团派出两名董事和一名监事,通过公司董事会参与明丰公司内部经营决策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市供销投资集团股东职责,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及时了解明丰公司企业经营、财务、安全状况,今后每年年底要求明丰公司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结果进行分配。

 4.关键岗位监督缺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大问题

1关于无原则让利,涉嫌社有资产流失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市资产运营公司相关责任人就未报市社书面审批和及时召开董事会等违规决策情况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廉政谈话。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已扣下承包者10万元作为违约金交付回收公司,并收取承包者16.5万元未到期的承包金(即2022年承包金)。二是加强内控。出台《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议事规则》,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各项议事制度

2)关于对社有企业资金监管不力,造成损失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市物资回收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强跟踪。责令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借款失联案件后续执行情况继续加强跟踪三是加强监督。加强对社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内部审计小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3)关于制度缺失,存在盲区漏洞问题一是严肃处理。市土产日杂公司相关责任人作出情况说明和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廉政谈话。市供销物业管理处对购买空调、顶楼维修费用作出说明,物业管理处相关责任人已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二是规范管理。

市社制定出台《直属企业业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直属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直属企业商务接待、用车管理。企业制定茶叶购买使用管理办法,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加强监督。加强社有企业商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小额资金使用日常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

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党组班子引领作用不强问题一是加强班子学习。5月7日、6月1日分别举办市社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研讨班,4月份组织参加4场省社线上培训会,加强社有企业经营业务转型升级、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社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知识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修订党组和主任办公会议规则。印发《三明市供销社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供联办202223号),规范“三重一大”程序三是理清社有企业发展思路。出台《三明市供销社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督促市供销投资集团加快“明供优品”等项目发展,提高资产运营管理公司运营管理水平。

(2)关于治理能力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完善企业章程。市社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市供销投资集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把支部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二是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出台《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议事规则》,对社有企业投资等事项进行定期分析研判三是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供销投资集团就清水笋项目进行系统梳理,提出专题报告。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持续跟进“通世达”项目停业后清算工作,厦门“三益”公司已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一审被驳回,目前已委托律师进入二审诉讼程序四是加快建章立制。供销投资集团和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已出台“三重一大”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层议事规则、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职工薪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车辆管理、商务接待、差旅费、办公用品采购、小额资金使用、办公用茶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社有企业行为,堵塞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

3)关于干部管理宽松问题一是开展工作站整顿。农副产品工作站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编制2022年工作计划,任务到岗到人年底进行考核作为年终绩效分配依据二是提高工作站履职能力。加强供销业务对接,五月底与三元区中村米阳贝贝南瓜种植户对接,帮助销售近千斤贝贝南瓜,正在抓紧其他销售渠道拓展三是加强机关工作纪律。重申干部职工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纪律,4月1日启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做好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志愿服务等日常考勤登记。四是严格内审整改。对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回头看”,供销机械厂、土产日杂公司、果品食杂公司共退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6.4万元。五是加强干部纪律监督。农副产品工作站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加强日常跟踪管理。六是确实保障职工权益。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市供销投资集团正根据规定进行组建工会相关程序,严格落实工会各项规定,确保职工应有的权益得到保障。

 2.党的组织建设缺失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今后,在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干部任免时,将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组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签字确认。5月20日按要求召开了市社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组织部等到会领导对市供销社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表示充分肯定,会议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目的。三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市社印发《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工作规则》(明供联办202223号),细化党组和主任办公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并严格执行。

2)关于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已通过申报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配备1名党务干部二是制定《党委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机关党委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三是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已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评议,今后将严格按照述职评议工作要求落实。

3)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一是及时调整支委。市供销社机关支部已增补组织委员,机关党办已建立所属各党支部支委任职清单,今后对支委空缺及时选优配齐。二是规范党组织生活。今后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必须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办全程监督。三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5月24日开展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知识培训,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文件要求和发展党员有关程序。机关党办在党支部上报《入党志愿书》时认真审议把关。

3.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3月17日召开市社党风廉政专题形势分析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今后每年年初定期召开,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分析形势,部署全年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5月份集中组织1次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管企业负责人结合廉政风险点清单开展廉政谈话,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层层传导压力。是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出台《三明市供销社廉政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若干措施》,紧扣供销社职能特点,加强监督、保障落实,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等问题二是强化重点监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谈心谈话、调研检查、列席会议、完善廉政档案等方式,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三是出精准监督。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及时发现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三明市供销社机关科室、直属企业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提高监督针对性。

4.选人用人工作还不够严谨问题一是加强人事业务学习。组织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工作手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水平和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准确度。二是规范选任流程和文书档案整理。4月27日到市人社局档案室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档案存疑进行重新认定,对2022年以来生成的个人档案整理归档。三是拟进行岗位交流调整。由于市社主要领导临近退休,按规定不得动议人事,待新任主要领导到位后,同一岗位任职10年的干部进行岗位交流调整。四是加强批评教育。人事教育科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查,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期间,共向市供销社党组移交信访件2。市供销社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630日,已办结 2件。已向信访人反馈,其本人无意见。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市社党组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市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必须持续落实、久久为功。下一步,市供销社党组将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说明。

1.关于未依托资源优势发展物流业务问题。针对农副产品物流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项目停留在规划中久未启动问题,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视沙县区政府同南昌铁路局、省华威集团协调用地情况,持续跟进。同时,持续完善泰宁县供销城乡垃圾回收处理试点可行方案。

2.关于推进改革力度不大问题。一是针对明委发〔2016〕4号文件指出,“支持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区周边范围内新建一个现代化大型农产品物流园和支持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区周边范围内新建一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项目”。但目前两个项目还停留在前期问题,下一步要加强与省供销社、省华威集团、沙县区沟通对接,尽快确定沙县小吃配料专业市场项目用地,力争年底前完成项目签约。在已策划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项目规划基础上,想方设法争取有实力企业来明投资;二是针对明委发〔2016〕4号提出,“至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市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40%以上”。但2020年底全市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系统销售总额仅为14%的问题,下一步要积极对接全国总社日用消费品购销平台、农产品购销平台,提高电子商务比例,力争2022年全市系统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系统销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今后按省上任务逐年提高;三是针对明委发〔2016〕4号文件提出,“要全力打造新型基层社,加强基层社民主管理,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但截至2021年底,全市系统建立有示范章程的基层社仅为34个,占全市基层社比重26%问题,下一步要加大示范社建设,力争2022年底覆盖面达到30%,今后按省上任务逐年推进;四是针对明委发〔2016〕4号文件提出,“市、县两级联合社机关在2016年底前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但截至2021年底,还没有出台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则,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事项少,流于形式的问题,下一步要开好每年度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专题研判社有资产管理工作。全国总社、省供销社出台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则后,立即着手制定相关工作规则;五是针对明委发〔2016〕4号文件指出“至2020年,社有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但截至2021年底,全市系统69个社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仅为32个的问题,下一步指导督促相关县供销社加快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今年完成省社下达包括建宁、沙县等3家社有企业改制任务,今后按省上任务逐年推进;六是针对综合改革任务书指出,“要打造一批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增强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能力”。虽然全市系统各地都策划了冷链物流项目,但目前只有永安、建宁已开工建设,其他地方还处于前期的问题,下一步重点招商市农副产品物流园、宁化县冷链智慧农贸市场、清流县农牧智慧冷链物流园区、建宁闽赣省际农产品集散中心等重点项目,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冷链物流骨干网络。
    3.关于违规挤占下属企业资金问题。计划进一步压缩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力争2025年底前陆续返还向下属企业的借款

    4.关于烟花爆竹行业统一归口经营管理严重缺位问题。下一步要严格落实市供销投资集团派出股东职责,要求明丰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及时了解明丰公司企业经营、财务、安全状况,每年年底要求明丰公司进行审计,按照审计结果进行分配。

    5.关于无原则让利,涉嫌社有资产流失问题。下一步要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议事规则》,《三明市供销社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暂行规定》等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和内部审计监督,防止直属企业再次发生违规程序决策。
    6.关于对社有企业资金监管不力,造成损失问题。下一步要责令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案件后续执行情况继续加强跟踪尽最大努力挽回造成的损失。同时,要加强对社有资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和内部审计监督,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7.关于治理能力水平不高问题。针对果品公司投资通世达物流公司问题,下一步要督促市供销社社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持续跟进“通世达”项目停业后清算工作,做好清算后剩余资产执行。针对厦门三益公司问题,下一步要继续委托律师做好二审程序的诉讼工作。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三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投资议事规则》,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投资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后续任务。

2.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贯穿供销社工作始终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已整改的工作,要及时“回头看”,防止问题再次出现;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3.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供销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86号供销大厦九楼监察审计室;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3812;电子邮箱:smgxsdb@126.com。

 

                   

                                                                                                                                                                中共三明市供销社党组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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