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社综合改革稳步推进 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日期:2020-03-23 16:14 来源: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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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南省供销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广泛动员、及早部署,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一、调整工作思路,持续推动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一是破解资金有限难题。省供销社调整策略,积极推动各市县供销社向当地政府申请农村综合服务社专项建设资金。其中,三亚市政府同意拨付100万元资金建设25家;五指山市政府支持建设资金45万元已到位,拟建10家;澄迈县支持30万元资金建设6家;乐东县社考察了5家网点,拟自筹资金建设;保亭县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与省供销社合作共建乡镇级综合服务社9家,村级综合服务社42家。二是逐步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省供销社下属农村综合服务社运营管理公司积极与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旅游公司、航空植保公司等单位合作,逐步拓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功能。

二、在实践中创新,加大推进基层社赋能力度。一是调研摸底促进基层社赋能改造。省供销社对39家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选址进行实地考察调研,摸清了解基层社现有资产、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等状况,探索将各类经营业务引入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推动基层社赋能改造。二是统筹指导加大推进基层社赋能力度。为更好解决如何开展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和经营业务等问题,省供销社多次到各基层社实地调研,多次研讨,结合我省基层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提升基层社为农服务质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加快综合改革的意见》,从顶层设计上全面绘制基层社发展蓝图,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举措,不断拓展基层社经营服务功能,持续加强基层社统筹指导,引导市县社积极广泛开展基层社赋能行动,鼓励基层社在现有经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1+多”功能定位搭建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赋予基层社多种为农服务功能和经营业务,使基层社赋能任务更加明确。

三、双措形成合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是摸清底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根据国家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通知》精神,印发了《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的通知》,要求各市县社按照国家要求,认真清理系统内主办、参股或者指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僵尸社”等业务开展不正常的合作社,摸清底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标准化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监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省供销社组织人员参加2018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工作,共监测了14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启动2019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工作,组织本系统监测对象临高伴康养猪专业合作社对照国家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进行自查,规范管理。(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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