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申报省级补助资金支持,要满足什么条件?
日期:2024-04-29 09:44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答:1.项目业主单位已与台湾团队签订“陪伴式”服务合同;2.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在1年以上;3.合同约定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费用在50万元以上;4.合同约定台湾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天数全年不少于100天或每个月不少于10天;5.申报时已完成首付款的支付;6.申报时,台湾团队已完成规划设计咨询方案和效果图等技术图纸。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报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个项目50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