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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明教职成202279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初中校、职业院校: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269号)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2022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2614

 

2022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2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组织工作

(一)成立招生工作机构。我市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在三明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三明市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组,由三明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

(二)实行同一系统报名。我市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报名,与全市中考中招是同一个系统,和普通高中同一时间报名,但不会影响普通高中录取(普通高中先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职业院校录取)。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进行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补报。

(三)实行分批招生录取。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校)招生计划数和我市各校上报的计划数,结合三明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实际数,市教育局重新下达各校的招生计划数(分为“网招”计划数和自主招生计划数两类),分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两个批次录取。各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将不能录入学籍管理系统。五年制高职教育(含需面试院校)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中等职业学校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开始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从2022年开始,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三明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四)实行集中统一录取。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采用“统一集中时间、计算机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对剩余的招生计划,通过三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再次安排时间组织考生补报志愿,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含已录取后自动放弃的)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补报名录取的办法与常规志愿录取办法一样。

(五)实行录取结果公布。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结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招生录取原则

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五年制高职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参考依据。各招生院校和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次:五年制高职教育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即参加2022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

2.一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3.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规定,以及我市产业需求,艺术、体育专业和装备制造类、农林牧渔类、轻工纺织类特殊领域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4.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达到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提醒:考生要提前参加录取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再确定录取总分。录取总分由面试成绩和中考分数构成。面试成绩占总分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并正式函告中招办)。

第二轮投档:不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经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再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志愿的学校、专业,按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特别提醒:自愿放弃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补录取,即补报志愿为无效志愿,直接退档参加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投档录取。

(二)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

1.中等职业学校(即三年制)招生对象。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即三年制)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特别提醒:参加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行按志愿投档且优先招生录取。其他招生对象,由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2.中等职业学校(即三年制)录取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参加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根据考生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档。方案如下:

  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补报志愿、补录取:针对参加2022年中考且未被招生录取的初中毕业生,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及学校注意事项

1.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2022年新的招生政策规定、院校招生简章、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及当地招考机构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认真听取相关专业人士指导,慎重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确保信息准确,并妥善保管好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校。初中校应重视毕业生的升学报名指导,分类别、分层次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招生院校应熟悉招生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院校代表须持招生院校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点报到,并参加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招生院校经与考生联系,确认考生放弃录取,需要考生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考生和家长同时签字,或以保留与家长的电话录音、微信、短信形式确认,并报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备案。对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先到审批组审核签字后,再到投档组打印录取花名册。

4.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以及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可根据考生的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预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注意事项

1.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领取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如招生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联系并登录系统进行录检,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将按招生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2.学生通过志愿填报系统被学校录取后,在10月底前,因多种原因想退学到其他中职学校就学,经两校同意、报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允许到新录取学校就读。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剩余计划,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征求未被录取考生的意见。需要就读的学生可以随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校补报名,学校审核后,统一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电子文档,于每周星期一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五年制高职教育为830日,三年制中职教育为1110日。

五、其他工作要求

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和指导工作,并严明招生纪律,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我市2022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做好宣传指导。今年是我市中职“三年专”第一次采用信息化手段招生,也是第一次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统一录取,是我市职业院校招生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学校务必加大力度进行广泛宣传。考生填报信息是招生录取的关键,一旦出现失误,将直接影响招生录取,各地、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务必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的指导,帮助每位考生实现理想的就学愿望。

(二)严肃招生纪律。要严禁无资质招生,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准参加中专学历教育招生;要严禁有偿招生,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要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要严禁挂靠学籍,中职学校不得以“一校两牌”形式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要严禁生源封锁,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生源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三)建立联系制度各职业院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联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及时对外公布招生有关信息并做好招生咨询工作。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请将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招生工作邮箱,于630日前报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联系人:张钟钎,联系电话:8280719,邮箱:fjsmzck@163.com

本文件由三明市高级中等学校(职业院校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面向三明市招生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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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职业学校名单名录

 

学校名称 地址 办公电话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 8282382
福建三明林业学校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富文路25号 0598-8337840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 福建省永安市燕西街道上吉山268号 0598-3648318
明溪县职业中学 雪峰镇中山路1116号 0598-2882991
清流县高级职业中学 龙津镇常春街89号 5322365
福建省三明工贸学校 三明市宁化县中环北路138号 05986823492
建宁县职业中学 建宁县溪口镇溪口村东坑59号 0598-3989723
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许洋路福山排7号 0598-7832455
福建省将乐职业中专学校 将乐县古镛镇龟山东路171号 0598-2265020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 沙县区凤岗长泰南路16 0598-5822373
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 尤溪县城关镇北门路30号 0598-6323447
大田县大田职专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60号 7223634

三明市职业学院名单名录

职业、继续教育指南包含以下内容

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如期毕业。

  (二)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退役士兵考生。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中选择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报考类别

  (一)报考类别共设置计算机科学类、电子信息类、建筑类、机械工程类、经济类、财会类、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英语类、生物学类、农林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学前教育类、小学教育类、美术类、音乐类等20个类别。

  (二)考生只能报考以上20个类别中与本人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1个类别。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医学检验类、护理学类的考生必须是相关医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必须是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前教育(音乐方向)、舞蹈教育、舞蹈表演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2022年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建档立卡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4日至25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条件的学生可在普通考生报名时间内参加普通考生报名。

  普通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于2021年12月28日至31日进行网上报名。

  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获奖考生),如需报考专升本,应按照所学的专业参加相应类型的专升本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人,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建档立卡考生。建档立卡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建档立卡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就读的高校要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确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报名资格,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将本校建档立卡考生的确认结果提交省教育考试院。

  我厅将组织对高校提交的建档立卡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12月30日前通知高校,高校须取消其建档立卡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及时参加普通考生报名。

  2.普通考生。普通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普通考生于2022年1月3日至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退役士兵考生。学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高校负责,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联系人:欧老师,电话:0591-23510081)负责。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退役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月3日至6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携带立功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确认地点办理报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我厅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退役士兵及其立功资格进行复核。

  4.获奖考生。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2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资格。

  四、考试、录取安排

  (一)考试安排

  普通考生(含获奖考生)和建档立卡考生(含获奖考生)考试安排在2022年3月19日至20日进行,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总分满分600分,其中公共基础课考2门,每门满分150分,专业基础课考1门,满分300分。考试大纲沿用2015年考试大纲,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查阅。

  (二)建档立卡考生

  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三)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关考查和录取安排另行通知。立功退役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四)获奖考生

  获奖考生7月下旬单独组织录取,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进行录取。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士兵考生或普通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学校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平稳顺利、安全规范。

  (二)落实防疫措施。各高校要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防疫报名要求,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报名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高校要安排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严格核查“人证一致”,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对2022年专升本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在考生报名、确认等环节做好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附件:1.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18日

  附件1-2(点击下载)

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同)定于5月7日至8日举行。此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再作以下提醒:

  1.做好个人防护。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风险持续存在,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早到达考试所在地。考生及共同居住人应注意个人防护,尤其是五一节假日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有涉疫特殊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就读学校报告。

  2.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于4月29日至5月6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专升本报名管理系统”,先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后,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提前抵达考点。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建议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4.配合入场验证。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请考生提前备好相关材料,主动配合入场验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福建健康码为非绿码或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对于拒不配合者,严禁入场考试。

  5.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接受身份核验时应摘下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把自备的口罩摘下并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在接受考场安全检查后,应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不得将自备口罩带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离开考场。

  6.报告身体异常情况。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7.注意考试时间节点。每科目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其中,美术类考生参加素描考试时,须在10:20前进入考场。

  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否则按违规论处。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8.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考生进入考场时,请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考生严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电子存储设备以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应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中,药学类专业基础课(药剂学36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基础课(369)、无机与分析化学(203)等3个科目,考生可携带无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科目一律不得携带计算器;美术类专业基础课(372和472),考生可携带画板、画架、铅笔或炭笔、橡皮擦、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水粉画笔或水彩画笔、调色板、吸水布、洗笔容器等作图工具。

  9.注意作答要求。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全程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11.服从防疫管理。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考生应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保证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28日

关于做好2022年专升本考试考生赴考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9号)要求,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原建档立卡考生,下同)定于5月7日至8日举行,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学校所在的设区市参加考试。鉴于我省疫情形势,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现就做好考生赴考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项考试涉及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高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组织本校考生顺利赴考的责任。要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下设电话咨询组、食宿协调组、宣传舆情组、疫情防控组、心理疏导组等工作小组;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此次考试考生的赴考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做到应考尽考。 

  二、摸排考生情况。各校要通过电话、微信、QQ、钉钉等渠道,主动联系本校所有考生,逐一摸排、准确掌握考生的现居住地、健康码、行程卡、健康状况等信息,并于4月20日前将第一轮摸排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要求考生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防疫信息申报”栏目,分别于考前14天、考前7天、考前3天,如实填报防疫信息。 

  三、登记特殊情况。考生因疫情(如处在治疗医院、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点等特殊情况的)确实无法到达考试所在设区市的,各高校要逐一核实、登记涉疫特殊情况,并于4月26日前审核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非疫情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不予受理。 

  四、加强督促提醒。各校要提醒本校所有考生阅读《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考前准备须知》,认真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要督促考生提前到达考试所在设区市,并按照属地对外来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要督促考生加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并报告学校。要督促考生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能够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 

  五、做好服务保障。各高校要在逐一摸排、准确掌握本校所有考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为考生提供食宿、赴考、心理健康咨询及疏导等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工作。原则上考生食宿应统一安排在校内;若校内确有困难的,学校应统筹协调解决考生在校外的食宿问题。对原建档立卡考生、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等考生,学校应主动关爱,并对赴考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资助。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4月18日

关于推迟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等考试时间的通告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原定近期举行的相关考试时间调整如下:

  1.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延期至4月中旬后举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2022年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延期至4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由主考院校另行通知。

  因延期考试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14日

职业、继续教育指南包含以下内容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一)2022年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专科(高中起点升专科)招生的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二)2022年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的院校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

  二、招生计划

  各院校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计划列入学校年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由招生院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

  三、报名

  符合成人高等教育报考条件的专业运动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部队、各行业体协)教练员、运动员,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教练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教育培训机构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等均可报考。

  考生依据各院校招生办法要求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成招—成人高等教育运训招生”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为9月5日至9月12日。各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9月19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将报名数据上报招生院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考试科目

  (一)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运动训练专业高起专科招生考试大纲。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专门机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训练学、综合,考试范围不超出运动训练专业专升本科招生考试大纲。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专门机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三)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需参加运动专项考试。运动专项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制定标准并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五、考试时间

  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课考试日期与2022年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日期一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运动专项考试日期和时间安排由招生院校确定并公布。

  六、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招生院校应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批准后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七、其他

  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体育总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022年9月2日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为做好我省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实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设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报告省教育厅。 

2.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将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有效实现精准防控。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全国成人高考组织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加强试卷安全管理,实现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要严格执行选聘和回避制度,加强考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未经培训不得从事监考工作和其他与考试相关的工作。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考生遵纪守法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加强考生入场检查,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高科技工具作弊。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任何高校、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2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见附件)确定的报名条件,加强报考资格审查,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严控函授站点,明确标准和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出现违规问题的,要及时撤销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和有关计划编制时间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防疫组考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附件:2022年福建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规定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9月7日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

  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请考生分别于10月19日-20日、10月26日-27日、10月31日-11月1日3次登录成招报名系统(http://ckcz.eeafj.cn/)填报《防疫信息申报表》(已提前短信通知)。

  二、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建议于10月26日前回到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离开,从10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考生在平时出行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考前10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身体异常,应尽快就医。

  三、考生须于10月28日9:00-11月2日18:00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试期间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避免迟到的同时,减少考点及周边人群聚集。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入口检测期间有身体发热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由考点医疗专家小组综合研判,可参加考试的,由专人引导,通过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并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将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后,由考场提供口罩,并全程佩戴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致全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考生朋友:

  大家好!

  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示如下:

  考生须于10月28日9:00-11月2日18:0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凭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考生个人平台,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务必认真填写,仅填报一次,确认后不得更改),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要认真阅读《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附件1),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须于考前2天内即11月3日及以后进行核酸检测。

  考生赴考时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进入考场后,要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参加考试。

  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10天返回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离开;要主动接种疫苗,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候考期间,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考生与他人之间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考试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

  2.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附件1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防疫须知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请考生分别于10月19日-20日、10月26日-27日、10月31日-11月1日3次登录成招报名系统(http://ckcz.eeafj.cn/)填报《防疫信息申报表》(已提前短信通知)。

  二、为考生能顺利参加考试,建议于10月26日前回到考点所在设区市,非必要不离开,从10月26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考生在平时出行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考前10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身体异常,应尽快就医。

  三、考生须于10月28日9:00-11月2日18:00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四、考试期间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避免迟到的同时,减少考点及周边人群聚集。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入口检测期间有身体发热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由考点医疗专家小组综合研判,可参加考试的,由专人引导,通过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并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将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不得带入考场。考生入场后,由考场提供口罩,并全程佩戴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2  

  福建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诚信应考,杜绝违纪舞弊。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每间考场正前方配置挂钟,但仅作为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考试结束前15分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以主考室统一敲钟、打铃或播音为准。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写任何字迹。凡因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依序放在桌面上,并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并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并等待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一、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

  十二、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职业、继续教育指南包含以下内容

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于10月22日—25日举行。鉴于当时有部分考生受疫情影响或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启动部分考生考试退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对象

(一)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自考所报课程未如期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无法参加考试的一线人员。

二、申请退费时间

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

三、退费流程

(一)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进入个人系统平台-退费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二)考生预申请后上传《2022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申请表》(需盖章)或防疫相关的有效证明。

(三)退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原路退回,预计12月底完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7日

 

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于10月17日至21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应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建议考生于10月12日前回到考点所在地,从10月12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考生在平时出行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考前10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尽快就医。考前10天有境外和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的考生在考试前未完成医学观察或三天两检等相应健康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避免迟到的同时,减少考点及周边人群聚集。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准考证上首个考试科目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或纸质均可)。考生在考点入口检测期间有身体发热或健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由考点医疗专家小组综合研判,可参加考试的,由专人引导,通过防疫专用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

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要摘掉口罩,将自备的口罩放在考场外,不得带入考场。在接受考场安全检查后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参加考试。

八、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1日

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醒

  根据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2022年4月16日-17日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醒如下:

  1.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尽快就医。

  2.做好核酸检测。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时间在4月14日零时后,电子或纸质报告均可。

  3.做好“福建健康码”的申领。请考生注意实名申领“福建健康码”“行程卡”,并在考前确认本人“福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状态,确保考试入场时能正常出示。

  4.请考生务必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的《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5.泉州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将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我院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退费处理预计6月底前完成。其他设区市的自学考试正常举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9日

  相关链接:

  《关于延期举行泉州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通告》 

  《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考试防疫要求将按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考点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公众号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遵守考试防疫规定。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规定时,防疫工作按当地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于4月11日至15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请务必认真填写,仅限填报一次,点击确认后不得更改),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生应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申领“福建健康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避免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人员接触。考前14天起,考生应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尽快就医。疫情形势复杂多变,考生考前14天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

  四、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在避免迟到的同时,减少考点及周边人群聚集。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抵达考点,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

  五、考生进入考点时,均需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福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显示检测结果时间在4月14日零时后,电子或纸质均可)。如“福建健康码”为非绿码或有身体发热等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六、请考生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把自备的口罩摘下并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在接受考场安全检查后全程佩戴考场提供的口罩,不得将自备口罩带入考场。

  八、考试期间,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报告,服从考点安排,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在临时观察区进行专业复核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照有关程序申请退还报名费。

  十一、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1日

福建省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的通告

  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确认工作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考

  1、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2月23日——2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下同),省际转入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月25日(不含双休日);

  2、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调整为电话确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通过电话(其中面向社会专业考生致电所属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开考体制试点专业考生致电所属主考院校成继(教)院自考办)对省际转考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3、在规定时间内省际转出考生未确认的,将恢复本省自考考籍;省际转入考生逾期不予受理,并按相关规定将省际转入考籍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课程免考

  1、课程免考现场所确认时间为:2月23日——2月25日。

  2、考生应严格执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报送课程免考申请所需材料,未及时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各设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关于做好202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所有考生须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重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重新采集在籍自学考试预毕业生照片信息的通知》(闽考院自〔2017〕23号)相关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均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我院将对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进行资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审核通过): 2月14日9:00—2月28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2月14日9:00—3月1日17:3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14日9:00—3月2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1〕32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4月初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以及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各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需更改手机号码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错误信息更改流程。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错误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2月14日-3月2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19日

职业、继续教育指南包含以下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