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7-05 09:14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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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办20249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培育宪法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活动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等,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二、认真开展选拔,积极参与遴选比赛竞赛

我局将采用县级(市属学校)推荐、市级遴选的方式,确定参加省赛选手。市级遴选活动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其中,演讲比赛分视频作品预选、现场比赛两个环节;知识竞赛分县级遴选推荐、现场比赛两个环节。

(一)县级推荐。各县(市、区)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等组别,每组分别遴选推荐演讲比赛优秀选手2(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知识竞赛优秀选手2;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遴选推荐演讲比赛优秀选手(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知识竞赛优秀选手1人,参加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预选赛。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2)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视频作品及演讲稿、相关表格及承诺书(附件3、4)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市直属学校汇总后,统一以U盘或光盘形式20248月15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高校自行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并于20249月18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二)市级遴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报送的视频作品进行评选,每组前3名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最终评出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将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一等奖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9月底举办的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遴选赛。知识竞赛将综合参赛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专栏学习答题得分、完成时限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省级遴选赛参赛选手,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各遴选一名,并代表我市参加省级知识竞赛。

(三)参赛要求。请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级遴选赛,为我参加省赛打好基础对参赛选手演讲稿内容认真把关打磨,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出彩,参赛选手视频作品内容要求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单位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宣传使用,选手投稿即视为同意。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所有。

三、加强宣传总结,营造法治教育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活动信息2024活动总结(含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请于12月1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

联系人:张上波、肖惠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联系电话:8280567,电子邮箱:smjy8241049@163.com

 

附件:1.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

         2.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

     3.演讲视频录制说明

     4.参赛承诺书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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