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通知
明教办法〔2024〕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法治教育,培育宪法法治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现就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活动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任务部署、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深入开展各项主题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法治教育精品资源征集活动、宪法主题歌曲传唱活动等,丰富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二、认真开展选拔,积极参与遴选比赛竞赛
我局将采用县级(市属学校)推荐、市级遴选的方式,确定参加省赛选手。市级遴选活动分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其中,演讲比赛分视频作品预选、现场比赛两个环节;知识竞赛分县级遴选推荐、现场比赛两个环节。
(一)县级推荐。各县(市、区)按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等组别,每组分别遴选推荐演讲比赛优秀选手2人(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知识竞赛优秀选手2人;市直属中职学校、中小学校遴选推荐演讲比赛优秀选手(作品以视频方式报送)、知识竞赛优秀选手各1人,参加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预选赛。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2)、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于2024年7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视频作品及演讲稿、相关表格及承诺书(附件3、4)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汇总后,统一以U盘或光盘形式于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各高校自行确定参赛人员名单,并于2024年9月18日前发送至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二)市级遴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学校报送的视频作品进行评选,每组前3名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最终评出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将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一等奖选手将代表我市参加9月底举办的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遴选赛。知识竞赛将综合参赛学生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宪法卫士”专栏学习答题得分、完成时限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省级遴选赛参赛选手,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组各遴选一名,并代表我市参加省级知识竞赛。
(三)参赛要求。请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市级遴选赛,为我市参加省赛打好基础。对参赛选手演讲稿内容认真把关打磨,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出彩,参赛选手视频作品内容要求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主办单位有权对投稿作品进行宣传使用,选手投稿即视为同意。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比赛主办方所有。
三、加强宣传总结,营造法治教育良好氛围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校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特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主动联系主流媒体开展宣传,及时报送活动信息。2024年活动总结(含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困难和问题等)及2024年工作建议,请于12月1日前报送我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
联系人:张上波、肖惠香(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核审批科),联系电话:8280567,电子邮箱:smjy8241049@163.com。
附件:1.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股(科)室及工作人员信息表
2.2024年全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选手推荐汇总表
3.演讲视频录制说明
4.参赛承诺书
三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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