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6-28 16:00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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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职成20231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初中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现将《2023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教育局

2023627

 

 

2023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和《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23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组织工作

(一)成立招生工作机构。我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录取工作在三明市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三明市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工作组,由三明市教育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具体实施。

(二)实行同一系统报名。我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与全市中考中招采用同一个系统,和普通高中同一时间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组织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三)实行分批招生录取。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共设“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三个录取批次。“中职培优班”批次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五年制高职教育(含需面试院校)批次可填报10个学校专业志愿,三年制中职教育批次可填报10个学校专业志愿。各批次招生录取名额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2023年五年制高职教育、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数和我市下达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实施。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由招生院校登录三明中考中招系统进行录检、预录取。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四)实行录取结果公布。“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应按照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院校应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公布录取结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招生录取原则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依据学生志愿,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是“中职培优班”、五年制高职教育、三年制中职教育录取的主要依据。各招生院校和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按照“学校负责、招生机构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次 :“中职培优班”

1.“中职培优班”招生对象。为适应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生类(本科批)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的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三明市创新完善“十项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行动方案》(明委发〔20228 号)和《三明市创新完善党委政府“六个一”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实施办法》(明委教育〔20223 号),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分层分类育人机制改革,2023年“中职培优班”招生对象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即参加2023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

2.“中职培优班”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实施办法。举办“中职培优班”的中职学校(包括省、市、县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各县(市、区)公办达标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三年专”招生计划数的20%。举办“中职培优班”的中职学校(包括省、市、县属中职学校)应征得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意,制定“中职培优班”办班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培优班学生在读一年级期间,需根据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自主选择专业。

3.“中职培优班”录取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培优班”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一次性投档择优录取,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录。

(二)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教育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对象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需参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即参加2023年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

2.一般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规定,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3.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规定,以及我市产业需求,艺术、体育专业和装备制造类、农林牧渔类、轻工纺织类特殊领域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设区市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含报考职业院校政策照顾分)。

4.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办法。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达到五年制高职教育最低控制线以上且未被普通高中和“中职培优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依据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方案如下:

第一轮投档: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总分由面试成绩和中考分数构成,面试成绩占总分的比例,由招生学校确定并正式函告中招办。(提醒考生要提前参加录取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再确定录取总分)

第二轮投档:不需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学校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投档:经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再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根据考生补报志愿的学校、专业,按1:1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对象为未被第一轮和第二轮录取的初中应届毕业考生。

(三)第三批次:三年制中职教育

1.三年制中职教育招生对象。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分全日制教育和非全日制教育。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2023年中考的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为: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2.三年制中职教育录取办法。参加2023年中考的考生在中考中招信息系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照按考生报考的志愿专业和学校,一次性1:1投档,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首次录取结束后,针对参加2023年中考且未被招生录取的考生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已被系统录取的考,不能参加其他中职学校的线下录取。其他招生对象,由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实行线下自主招生。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及学校注意事项

1.考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2023年新的招生政策规定、院校招生简章、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及当地招考机构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认真听取相关专业人士指导,慎重选择填报院校和专业,确保信息准确,并妥善保管好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校。初中校应重视毕业生的升学报名指导,分类别、分层次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招生院校应熟悉招生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失密后果,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五年制高职教育录取注意事项

1.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院校代表须持招生院校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到录取点报到,并参加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院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招生院校经与考生联系,确认考生放弃录取,需要考生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考生和家长同时签字,并报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备案。对已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要先到审批组审核签字后,再到投档组打印录取花名册。

4.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招生院校,以及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院校,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可根据考生的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预录取。

(三)中等职业教育录取注意事项

1.招生院校在录取前,向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领取中考中招系统账号和密码,在规定录取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录检。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从系统打印录取花名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如招生院校未在规定时间内与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联系并登录系统进行录检,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将按招生录取规定予以录取。

2.学生通过志愿填报系统被学校录取后,在10月底前,因多种原因想退学到其他中职学校就学,经两校同意、报市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允许到新录取学校就读。

3.网上录取结束后,个别招生院校仍有剩余计划,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征求未被录取考生的意见。需要就读的学生可以随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直接到校补报名,学校审核后,统一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电子文档,于每周星期一到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办理录取审批相关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五年制高职教育为830日,三年制中职教育为1110日。

五、其他工作要求

职业院校招生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一项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关乎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和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市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做好宣传指导。今年是我市中职“三年专”第二年采用信息化手段招生,首次设置“中职培优班”录取批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有关学校务必准确、广泛宣传我市职业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措施,引导考生及家长正确理解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填报信息是招生录取的关键,一旦出现失误,将直接影响招生录取结果。各地、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务必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的指导,帮助每位考生实现理想的升学愿望。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校不得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予录入学籍管理系统。要严禁无资质招生,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准参加中专学历教育招生;要严禁有偿招生,职业院校不得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初中学校及教职员工不得收受、索要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现金和实物;要严禁虚假宣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擅自发布,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要严禁挂靠学籍,中职学校不得以“一校两牌”形式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不得为非中职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办理中职学校学历教育学籍;要严禁生源封锁,在填报志愿、招生宣传、招生录取过程中,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锁或限制生源信息,不得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三)建立联系制度各职业院校要明确招生具体负责部门、联系人和招生咨询电话等,及时对外公布招生有关信息并做好招生咨询工作。经批准,今年在我市招生的各职业院校,请将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招生工作邮箱,于630日前报三明市中招办(职业院校类),联系人:张钟钎,联系电话:8280719,邮箱:fjsmzck@163.com

本文件由三明市高级中等学校(职业院校类)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面向三明市招生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属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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