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三明市名师工作室”和第二批“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明教人〔2023〕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委发〔2019〕1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三明市名师工作室”“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三明市名师工作室”和第二批“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数量
创建数量为50个,其中第四批“三明市名师工作室”40个,第二批“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10个。
二、遴选标准
“三明市名师工作室”和“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原则上在县(市、区)及以上工作室中择优遴选。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三年,期满后我局将对市级工作室进行考核评估,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
(一)人员组成
领衔人1人;核心成员3-5人;骨干教师10-12人;学术顾问1-2人。“工作室”团队成员以领衔人所在区为主,适当吸纳外区域成员参加,外区域成员参与率不低于30%(领衔人为市直属学校的,团队成员中非市直属学校成员参与率不低于40%)。
非优质学校组建的“工作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以市、区教研员为主持人的“工作室”原则上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二)遴选条件
“三明市名师工作室”和“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必须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教育主张;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责任感、进取心、创造力;有积极参与“工作室”活动的强烈愿望,并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
1.领衔人条件:原则上在省、市级名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或正高级教师人选中产生。近三年必须任教所申报学科教学,并确保在职期间至少能完成一个周期(三年)“工作室”任务。
2.核心成员条件:在职省、市级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及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
3.骨干教师条件:市、区级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
4.学术顾问条件:教育领域知名专家等。
(三)建设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实验)项目,教育科研成果显著。
2.办公场所条件良好,制度健全,活动开展规范。
3.所在县(市、区)、学校(单位)对“工作室”给予一定政策、经费支持。
三、遴选方式
(一)申报。领衔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在征得各自学校同意后,由领衔人填表上报所在学校及县(市、区)教育局,经校、县(市、区)逐级推荐审批后,即可进行材料申报。
(二)初审。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材料初审。
(三)评审。初审合格的“工作室”,由三明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考察。对参加评审的“工作室”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五)授牌。审核通过的“工作室”,由三明市教育局批准认定并授牌。
四、工作任务
(一)推出教改成果。“工作室”积极开展课改、教改等项目研究探索,争取在三年内形成较为突出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名师梯队建设。通过团队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使“工作室”成为名特优教师切磋教育教学艺术、开拓创新的舞台,促进“工作室”团队成员快速成长,为我市培养更多名师。
(三)打造示范窗口。“工作室”定期组织高层次、高水平的教学科研专场活动,尽快形成具有先进性、引领性的教育主张、教学风格、教学范式,在本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四)优质资源辐射。建设“工作室”网上平台,丰富网络教育资源,建立网络研修社区,让优质资源辐射影响更多教师,造福更多学生。
(五)开展教育帮扶。运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面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开展支教助学、送教送培等活动,促进全市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考核评价
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届满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由三明市教育局牵头相关联席管理部门(三明教育学院)定期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工作室”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六、支持保障
(一)“工作室”实行市、县(市、区)、校三级共建共管。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教育学院指导与协调“工作室”的遴选、管理、考核、奖励等工作,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专业与技术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明确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所在学校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工作室”建设,并建立“工作室”专项管理档案。
(二)市教育局对“工作室”主持人和核心成员的教改成果,给予专著出版、成果推广等方面支持;学校(单位)对“工作室”提供场所、时间、经费等支持,对团队成员开展网络研修、支教助学等活动适当认定工作量。
(三)市教育信息中心协助建设、管理“工作室”网络平台,为开展网上教研、名师答疑、学生在线指导、讲座教研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加强“工作室”研究成果的资源辐射与推广。
(四)县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属地市级工作室3万元专项经费,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每个市直属学校市级工作室3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差旅费、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购置费、外聘专家讲课费、会务费、外出交流学习费、网络建设费、科研及成果出版费及其它确因工作需要用于“工作室”集体性支出的费用,专款专用,并纳入单位的财务集中管理。
七、相关要求与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坚持领衔人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请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做到区域、学段、学科分布相对均衡,并于6月15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并上报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1.请申报的学校(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稿(填表中所涉及的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等均需提交电子扫描文档),填好后上传(含佐证材料)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smjyrsk@163.com)。
2.填写纸质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后报送(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沪明新村25幢)。联系人:颜灵跃,联系电话:8239729。
附件:1.三明市“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2.三明市“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
3.佐证材料要求
4.三明市“工作室”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三明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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