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8 09:19 来源:三明市教育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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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教中〔202351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教育学院,市直属高中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42 号)和《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闽教基20203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现就考试有关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时间继续安排在4月份举行。为便于考试组织,自2024年(2021级学生)开始,全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笔试时间调整为高三上学期的1月份举行;全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科学业水平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时间原则上于高三下学期51日之前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必修必学的健康教育(笔试)和体能(笔试和实践考试),以及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从省级制订的考试项目中按类别各选择一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的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学生从球类运动、田径类运动、体操类运动、水上或冰雪类运动、武术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类运动、新兴体育类运动等六个运动技能系列考试项目中,选择一个学校有开设的项目作为考试内容进行考试。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中,考生若选择田径类进行考试,则其所选具体项目不能与其在必修必学体能中所选择的项目相同。相关项目和要求详见附件。考试具体评价标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42 号)要求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科学制定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和条件保障,健全监督巡查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三明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项目及要求

 

                              三明市教育局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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