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17〕264号)要求,我市将于2018年5月底前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扎实推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确保我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制定了《三明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主动报告当地政府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式样及编码规则
三明市公安局
2017年10月18日
三明市新能源汽车
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确保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以下简称新号牌)在我市顺利推广应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面做好新号牌相关信息系统升级,优化登记选号服务模式,完善新号牌制作软硬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新号牌制作软硬件,健全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套服务保障,确保新号牌如期顺利启用。
(二)时间安排。2018年5月底前,我市全面启用新能源号牌。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祖谋任组长,交警支队长陈清雄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交警支队设立办公室,由市局交警支队李卫民副支队长任主任,成员由交警支队车管、秩序、科设、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共同统筹推进新能源号牌推广应用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完成软硬件准备
1.开展摸底调查评估。各地要立即排查辖区内需升级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摸清需配套升级的外挂系统、软件,梳理升级相关信息系统和监控设备清单,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范围、进度和要求,分析辖区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及近年来增长情况,评估新号牌启用后新能源汽车注册、换发的发牌业务量。
2.完成新号牌制作中心、制作点的软硬件准备。由金福公司负责制作新号牌半成品、成品,搭建系统软硬件环境,应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新号牌。在我市原制作点基础上增设1个新号牌制作点,配齐相关工作人员,确保现场制作发放新号牌,之后根据新能源汽车号牌注册需求量再行增设新号牌制作点。
3.应用全国统一版的号牌选号软件。我市于9月底已全部启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选号系统,实现所有机动车号牌号码(包括普通汽车号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全部通过统一的选号软件确定。机动车选号实现号码资源统一监管,取消预留号牌、指定号牌功能,号牌号码全部公开公正向社会发放。
4.升级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要组织完成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交管12123”APP等升级工作。要组织对自行研发的收费、预录入、查验、执法PDA、缴纳罚款以及手机APP、互联网网站等涉及车管、执法、事故等业务办理模块(系统)进行升级。相关工作应于新号牌启用前1个月完成。
5.升级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在摸底调查基础上,制定监控设备升级方案,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升级范围、进度和要求,组织升级、测试,确保有效识别新号牌,准确记录新能源汽车交通违法行为。12月底前,三明城市监控设备升级比率要达到50%以上,2018年5月全部完成监控设备升级。
(二)规范新能源汽车登记管理
1.严格新车注册登记。对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要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工作规范,严格查验车辆,严格审核证明凭证,按规定发放新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对国产新能源汽车,要比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公告》和《合格证》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对进口新能源汽车,要审查《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并存档,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对2016年12月1日前生产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要按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进行查验确认,属于国产车且《公告》未标注为新能源汽车的,不予核发新号牌。
2.严格在用车新号牌换发工作。新能源汽车办理转移登记、转入以及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需换发新号牌。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自愿申请换发新号牌的,按照机动车变更登记业务办理。在用车换发新号牌时,要按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3类新能源汽车的结构特征进行查验确认,严格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电动机)号码、车辆外观和轮胎等情况,确认车辆唯一性,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照相并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并销毁,核发新号牌,换发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签注登记证书。
3.规范新号牌号码发放。对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和转入业务的新能源汽车,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取和由机动车所有人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提供互联网预选号和公安网选号两种方式供群众选号。计算机自动选号采取“50选1”的选号模式。对办理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自愿变更号牌、补换领号牌业务的,要提示群众首先通过互联网预选号牌,采用计算机自动选号,并在网上预约办理业务时间,避免群众集中换牌导致拥挤排队。对没有预约办理相关业务的,要提供现场互联网选号和预约服务,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发矛盾。新号牌启用当日8时起,要统一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预约服务,允许群众预约办理当天业务。启用新号牌后,互联网预选新号牌或小型普通汽车号牌后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登记业务(含变更号牌)的时限统一设定为5个工作日。
4.统一新号牌号段投放。新号牌号段分为公安网和互联网2个选号池,投放从序号00000开始(如小型新能源汽车:闽@&00000;大型新能源汽车:闽@00000&。@代表发证机关,&代表D或F),按照数字从小到大顺序启用。第一次投放到公安网号池的大型汽车和小型汽车号牌各不少于1万副,全省统一投放段为00000-49999;第一次投放到互联网号池的号牌各不少于2万副,全省统一投放段为50000-99999。
5.加强临时行驶车号牌发放管理。要合理规划设置新号牌现场制作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当场领取新号牌,减少临时行驶车号牌(以下简称临时号牌)发放数量。对群众需要以邮寄方式发放新号牌的,可以核发1次临时号牌。新能源汽车临时号牌必须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或综合应用平台核发,严禁使用外挂系统核发。
6.规范新号牌安装使用。要严格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规定,规范新号牌安装,号牌4个安装孔均应安装固封装置。要提供现场免费安装号牌服务,对需要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号牌的,不得指定购买号牌架。大型新能源汽车后号牌调整了下排2个安装孔位置,要提前配备打孔工具,确保规范安装固封装置,打孔不得另行收费。对邮寄号牌的,要书面提示车主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法律责任(前后号牌所有安装孔都要安装固封装置),并告知免费打孔安装号牌的地址。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固封装置、行驶证、登记证书等收费标准与普通汽车一致,各地应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8.组织全流程模拟测试。要组织新号牌全流程模拟测试,按照不同车辆类型、业务种类,对号牌制作、机动车登记业务(含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转入转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临时号牌核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违法处理、缴纳罚款、交通事故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模拟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制度流程。新号牌启用前,至少开展3次全流程测试,每个业务种类至少要测试5副号牌。
(三)做好配套工作
1.细化工作制度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事项,落实职责分工,细化进度安排。要完善号牌生产制作、车辆登记查验、号牌核发换发等工作制度,保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新号牌。
2.加强宣传提示告知。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种途径,集中宣传新号牌发放时间、范围要求、号牌式样和选号规则等,解读换牌预约方式、办理地点、换牌流程以及新号牌安装要求。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信函等方式,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开展一对一的告知提示,提示换发号牌预约方式和要求。在互联网和车管所业务大厅、登记服务站、安检机构、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场所,公示新号牌式样、选号规则、安装要求和收费标准。重点组织做好新号牌启动首日宣传,组织好第一副新号牌发放的宣传报道。
3.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和市局交警支队要组织对全体交警开展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新号牌发放要求、号牌式样和防伪特征、路面执法要求等内容,确保民警准确掌握执行新政策。要重点加强车管民警及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保证熟知新号牌发放业务流程,能够准确向群众解答新政策。
4.严格路面执法管理。要严格依法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新号牌违法犯罪行为,并深挖制作假牌线索,坚决打掉制假窝点。
5.落实配套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精神,通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进一步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给予通行便利。密切与经信、财政、环保、住建、交通、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为新能源汽车登记使用提供便捷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并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落实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要成立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牵头、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专班。加强业务指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新号牌推广应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稳妥组织实施。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安排,倒排工期,紧盯进度,确保准备到位,抓好工作推动落实。市局交警支队要加强对各地的检查、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地要开通新号牌业务绿色通道或专用窗口,增配警力,增设查验场地,尽可能提供延时或周六周日换牌服务。对新能源汽车集中的公交、租赁等企业,要提前沟通协调,协调先办理选号,再确定集中换牌时间,避免出现企业大量车辆集中办理业务,避免长时间排队拥堵。
(三)严密防控风险。要全面分析研判号牌制作、换号、选号、号牌安装及配套停车、公路通行、缴纳税费等工作衔接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充分预估可能面临的窗口业务压力,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防控互联网“抢号”、号牌发放安装、窗口压力剧增等风险,稳妥处置突发情况,及时上报重大事项。要成立专门新闻宣传工作组,制定宣传方案,加强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新号牌制作设备、基材、系统的采购配备升级工作,要加强审计监督,严防违规腐败行为。
(四)严明纪律要求。要加强新能源汽车查验监督,严禁不查验车辆、不审核凭证即办理登记,严禁为违规生产车辆办理登记。要全部通过统一的选号系统发放新号牌,号牌号码全部随机进入号池,全部向社会公示。对发现民警和工作人员违规办理登记,违规发放新号牌的,一律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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