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办事指南》(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
事项名称: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结婚登记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办理依据:民法典
受理机构:三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审批机构:三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申请条件: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申请材料:
涉华侨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护照;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声明;
6、无配偶声明;
7、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8、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9、照片;
10、离婚证;
11、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12、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
13、结婚证;
涉港澳台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通行证;
5、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声明;
6、无配偶声明;
7、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8、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9、照片;
10、离婚证;
11、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12、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
13、结婚证。
涉外结婚登记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或《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
4、护照;
5、无配偶声明;
6、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7、结婚登记询问笔录;
8、照片;
9、离婚证;
10、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11、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判断)书;
12、结婚证。
办理流程:受理—决定—发证
法定办理时限:即办件
承诺办理时限:符合条件,当场予以办理
发放证照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收费标准:无
收费依据:无
表格下载:http://sm.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82153139211DDD88D7D91751826D270C&infoType=1
填表示例:http://sm.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unid=82153139211DDD88D7D91751826D270C&infoType=1
投诉电话: 12345
咨询电话:0598-8211066、0598-8288812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全年工作时间) 每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江滨北路11号,碧湖)二楼三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乘车路线:15路,53路,60路,66路,18路
状态查询:http://sm.zwfw.fujian.gov.cn/?noNotice=false
窗口电话:7500128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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