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2-11-28 18:58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
| | | |

  一、内地居民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户口簿;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本人结婚证。

  二、香港居民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3.本人的结婚证。

  三、澳门居民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澳门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3.本人的结婚证。

  四、台湾居民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

  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有效旅行证件;

  3.本人的结婚证。

  五、华侨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2.本人的结婚证。

  六、外国人应持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七、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八、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