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2025-37)
编号:2025-37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三明市气象局决定于2025年6月16日8时10分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保障中心、雷达站、灾防中心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终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天气监测预警,做好本次天气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何小宁
2025年6月16日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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