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同时维持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和人工影响天气(冰雹)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25-12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三明市气象局决定于2025年3月13日08时4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维持重大气象灾害(强对流)Ⅳ级和人工影响天气(冰雹)Ⅳ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业务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保障中心、雷达站、灾防中心维持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应急响应状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及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王正廷
2025年3月13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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