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气象局终止重大气象灾害 (暴雨、强对流)和人工影响天气 Ⅳ级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23-08号
目前我市降水已减弱,本次降水天气过程基本结束。根据上述情况,三明市气象局决定于2023年4月5日16时10分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和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请办公室、业务科、法规科、气象台、服务中心、保障中心、雷达站、灾防中心终止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强对流)和人工影响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县(市、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变更或终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各单位要继续认真做好各项气象服务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王正廷
2023年4月5日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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