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沙县“2.19”触电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日期:2017-03-07 10:13 来源:三明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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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9日上午,沙县富口镇罗溪村官庄林场工区种子林发生一起触电致1人死亡事故。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三明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2〕30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县发生的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们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应及时向三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经征求意见和审核后,报你县政府批复。若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时间的期限不得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三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陈天照,电话:8251186。

  三明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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