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配租选房通告
根据市区保障性住房配租相关规定,结合市区房源和轮候家庭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三元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配租对象
根据可选房源情况、配租规则和轮候摇号情况,本次选房配租对象为共计144户,其中95户为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以下简称中低收入)入围可选房家庭(详见附件1),49户为中低收入递补选房家庭(详见附件2),递补家庭在房源剩余且可选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方可递补选房。相关信息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二、配租限制原则
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以上房源仅限核定保障人口为4口人及以上家庭选择(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房源供核定保障人口为5口人及以上家庭优先选择。)
三、房源情况
本市户籍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
本次配租备选房源共计95套,详见附件3,分布情况如下:
1. 三元区乾龙新村312幢,计1套;
2. 三元区翁墩新一村22幢、23幢,计38套;
3. 三元区翁墩新村3幢、4幢,计3套;
4. 三元区工业中路32号1幢、2幢,计11套;
5. 三元区陈大镇陈大路17号3幢、4幢,计14套;
6. 三元区富岗新村49幢、52幢,计5套;
7. 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17幢,计8套;
8. 三元区碧湖新村4幢、6幢,计1套;
9. 三元区长安路31号1幢、2幢、4幢、5幢,计9套;
10. 三元区长安路19号2幢、4幢,计5套。
四、租金标准
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准入标准等市区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通知》(明政办〔2013〕93号)规定执行:按家庭每人15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保障,标内每平方米1.2元,超标每平方米2.4元。低保家庭保障面积部分免收租金。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按三明市物价局、三明市住建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三明市区翁墩新一村22幢等10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明价〔2015〕91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三元区碧湖乳牛场公租房等项目租金标准的通知》(明建函〔2023〕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租金标准见下表。如遇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
序号 |
房源坐落 |
结构 |
每平方租金标准(元/月) |
1 |
三元区乾龙新村312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6.6 |
2 |
三元区翁墩新一村22幢、23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4.2 |
3 |
三元区翁墩新村3幢、4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4.2 |
4 |
三元区工业中路32号1幢、2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4.2 |
5 |
三元区陈大镇陈大路17号3幢、4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2.1 |
6 |
三元区富岗新村49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3.3 |
7 |
三元区绿景花园14幢、17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5.4 |
8 |
三元区长安路31号1幢、2幢、4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高层 |
3.6 |
9 |
三元区长安路19号2幢、4幢 |
框架结构多层 |
3.0 |
12 |
三元区碧湖新村4幢 |
带电梯框架结构多层 |
4.5 |
五、时间地点
选房时间:2024年1月27日。
选房地点: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院(地址:三元区新市中路208号)。
六、配租原则
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名单的家庭,原则上按申请批次的先后安排轮候配租,但低保家庭可不受申请批次限制,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即低保家庭选房顺序在前。其后相同申请批次里选房先后顺序依次为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低保家庭。
2.中低收入家庭
在同批次、同档家庭中,下列对象优先选房:
经市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定的紧缺急需人才,获得部队军一级以上命名的战斗英雄、模范、荣立二等功能以上的复转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家庭,孤老病残人员、失独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市级以上劳模的人员,县(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烈士父母、配偶、子女。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七、选房顺序
根据上述配租规则、房源及轮候号递补情况,本次中低收入家庭选房共分12个批次,第1批次为2023年低保残疾双困家庭、第2批次为2018年低保家庭、第3批次为2023年低保家庭、第4批次为2017年低收入家庭、第5批次为2017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第6批次为2022年低收入三孩家庭、第7批次为2018年低收入优先家庭、第8批次为2018年低收入家庭、第9批次为2018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第10批次为2019年低收入优先家庭(递补)、第11批次为2019年低收入家庭(递补)、第12批次为2019年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递补)。批次在前的选房顺序在前,同批次内存在相同困难程度情况多于1人的,已有轮候号的,按照轮候号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没有轮候号的,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顺序号。仅1人的批次,即为该批次1号。具体选房批次及选房顺序号详见附件1、2。
八、选房安排
序号 |
所在批次 |
签到时段 |
选房时段 |
签到选房时间 |
1 |
中低收入家庭 |
上午8:00-8:40 |
上午8:40-10:30 |
2024年1月27日 |
2 |
中低收入递补家庭 |
上午10:30-10:50 |
上午10:50-11:40 |
2024年1月27日 |
九、选房流程
现场选房共分为签到、领取选房顺序号、选房三个步骤。
1.签到:
(1)需携带的材料:
(2)签到排队:
(二)领取选房顺序号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等材料,申请人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后领取《选房顺序号单》。申请人领取《选房顺序号单》后,进入选房区等候选房。
(三)选房(按选房顺序号先后选房)
1.等候:
2.入场选房:
3.选房:每位申请人选房时间为1分钟
4.选房确认:
5.房源标示:
6.退场:
(四)注意事项
4.申请人为残疾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由监护人持残疾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场参加签到、选房。
5.到场申请人临时放弃选房的,应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标明放弃,并签字。未在《选房顺序确认表》上签字登记放弃的,亦视同放弃选房资格,该选房顺序号自动作废。如有申请人未到场的,下一位申请人继续确认。
6.申请人按批次及选房顺序号入场,如有排名靠前的已签到申请人轮到选房时临时缺席,下一位申请人继续进场选房,在同选房时间、时段的其他申请人还未选完房前回到选房现场的,该申请人可接续当前选房对象选房;该申请人在其他所有申请人选房完毕且超出其选房时间时段后返回现场的,不予选房,视为逾期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特别说明
(三)交房时间待选房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请确保申报的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届时配租对象须凭《选房确认书》办理签订租赁合同、交付入住事宜。
附件:1. 中低收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2. 中低收入递补选房家庭名单
3. 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备选房源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第一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xlsx
附件2:2024年第一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递补选房家庭名单.xlsx
附件3:2024年第一批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备选房源.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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