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报来的《关于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等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明电建设〔2016〕3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等电网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三明地区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三明地区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三明徐碧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等2个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位于福建泰宁县境内。三明徐碧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位于福建三明市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
(一)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增220kV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
(二)三明徐碧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工程建设规模为:由 3.15万千伏安变电容量更换为5万千伏安变电容量。
四、项目总投资为2300万元,其中三明新胜22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项目投资1881万元、三明徐碧110kV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项目投资419万元。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及我省的实施意见,本批复附《项目节能登记表》1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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