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建设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的函》(明学院函〔2010〕1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同意你院建设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作为服务海西,闽台合作办学,海峡理工学院学生住宿用房,项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
二、建设地址:三明学院南校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面积19000平方米,其中A幢建筑面积9060平方米,B幢建筑面积994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估算3996万元。建设资金由你院自筹解决。
五、项目业主:三明学院。
六、建设期限:2010-2011年。
七、项目招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据此批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南区荷花苑7#学生公寓 | |||||||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学院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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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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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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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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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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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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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该项目勘察由你院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包,设计由你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组织邀请招投标,施工、监理委托有资质机构组织公开招投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10月26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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