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西江滨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的函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调整三明市西江滨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的请示》(明城投[2010]17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西江滨(工业路)改造工程,我委业以明发改投资[2009]443号文批复立项。为加快城市道路沥青化,提升城市形象,经研究,同意调整西江滨路道路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具体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河西路(永利钢材市场至市博物馆)纳入西江滨路改造工程。
二、同意该项目里程由8.4公里调整为10.5公里,增加2.1公里。其中:西江滨路(工业路)改造工程(翁墩立交至台江新区南端),路线长8.4公里,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从翁墩立交至博物馆路段按双向六车道设计,沿工业路向南延伸至火车站段保持双向四车道,从白坂路至终点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西江滨路(河西路)道路改造工程(永利钢材市场至市博物馆),路线长2.1公里,城市Ⅱ级次干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幅宽度24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轴载标准BZZ-100,同步实施雨污、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同意项目总投资由2.2亿元调整为2.55亿元,增加投资35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筹措解决。
请据此函复,抓紧做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编工作,并按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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