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白沙廉租住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三明市白沙廉租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报告》(明城投〔2010〕10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贵溪洋廉租房住房建设项目,我委业以明发改投资[2009]403号文批复立项。因贵溪洋片区规划调整,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建设地点变更为三元区白沙地块。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白沙廉租住房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白沙省一建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46.4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831.87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2814.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600平方米(地上部分),其中廉租住房面积22500平方米、450套,套均面积5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6500万元,资金由你司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原我委审批的《关于三明市贵溪洋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明发改投资[2009]403号)及《关于三明市贵溪洋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投资[2010]27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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