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明检办〔2010〕138号)及有关附件悉。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1999年原三明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原福州动植检局三明办事处、原福州国境卫生检疫局三明办事处“三检合一”后,沿用的原三明商检局实验综合楼及设施已严重不适应发展需求。为服务和促进三明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快检验检疫系统自身建设,新建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是必要的。
我委于2010年8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已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进行了修编,并提交了修编后的文本。经研究,同意建设三明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东新六路南侧。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455.2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011.44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443.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面积6680平方米米,业务管理用房32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19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多渠道筹措解决。
四、节能: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节能措施,请在初步设计阶段中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手段,确保项目达到更高节能水平。
五、招标核准事项: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你局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本委重新核准。
请你局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 | |||||||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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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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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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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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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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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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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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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决定说明: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采购,由你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因勘察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10万元,根据你局申请,同意核准你局委托有资质机构组织邀请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8月16日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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