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0-07-19 07:39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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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尤发改投〔201058号)及有关附件悉。随着尤溪县城的扩容和人口增长,新增大量生活污水对环境影响日益明显,为改善尤溪县城生活环境,经研究,同意建设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2万吨,分一、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万吨/日,二期新增一组1万吨/日构筑物。污水管网及厂区土建工程按远期规模一次性设计建设,设备按近期规模安装。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污水处理成套设备、设备安装、污水管网铺设,配套厂区道路、给排水、通讯、配电、挡墙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94.79万元,建设资金由尤溪县多渠道筹措解决。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尤溪县城西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单位名称: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7月19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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