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0-07-15 09:3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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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的请示》(田发改综合〔2010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鉴于你县地下水开采的总量已超过允许开采范围,地下水补给不足,已造成地下水源日渐萎缩,城区水源井水位逐年下降,城区地下水源供水能力已无法满足不断拓展新城区发展用水的需求。为切实解决你县城区供水供需矛盾,确保城区供水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现将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单位:大田县自来水厂。

三、建设地点:大田县石牌镇石牌村乐祠。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水厂引用坑口水库作为水源,按供水总规模为5.0万吨/日设计。净水厂分期建设,一期实施3万吨/日,一期净水厂主要建设内容:絮凝沉淀池一座二组、气水反冲滤池一座三口、4000吨清水池一座、投药间、连接工艺管道等。输水主管和出厂管线按总规模5万吨/日一次性设计和实施,铺设DN700输水主管线长12.8公里,DN600配水管网长1.1公里。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一期总投资7601.4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多渠道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一期建设工期为二年。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一期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大田县自来水厂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7月15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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