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你局《三明检验检疫局关于申请综合实验楼建设立项的函》(明检办函〔2010〕9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闽中北的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承担三明、南平、武夷山三局办辖区的进出口商品检测、质量安全监管和疫情疫病鉴定等任务,囿于场地限制,许多检验、检测和鉴定项目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制约了技术支撑保障能力的提升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为适应地方外经贸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大楼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东新六路南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含综合实验楼一幢、集装箱检疫处理场一个。项目用地面积为7455.21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6011.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其中:综合实验大楼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集装箱检疫处理场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3195万元,资金由你局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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