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学院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的批复
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建设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的请示》(明学院[2010]1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学院学生生活用房条件,经研究同意在南校区建设第四学生食堂,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投资估算480.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由BOT方式融资。建设年限: 2010年。建设工程应符合抗震设防设计要求,按高校学生食堂相关标准建设,同时加强项目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 | |||||||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学院 |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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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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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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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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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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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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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由你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5月17日 | |||||||
注意事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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