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沙县机场土石方填筑试验区工程项目的批复
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审批三明沙县机场土石方填筑试验区项目的请示》(明机总〔2010〕11号)收悉。鉴于三明沙县机场场址地处丘陵山区,为比较典型的高填高挖机场,为了在大面积土石方填筑设计和施工前开展有针对性的试验研究,确定填筑施工工艺参数,并提出相应的质量控制指标和质量检测方法,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纪要[2010]25号“机场场地高填方处理技术参数试验先行动工,其用地按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用林的审批”。经研究,同意三明沙县机场土石方填筑试验区工程项目作为机场建设控制性工程建设,现将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沙县机场土石方填筑试验区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沙县凤岗街道东山村桦溪作业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380万元,资金由市国投公司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建设。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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