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三明市台江医院勘察、设计招标事项的批复
三明市第四医院:
你院《关于请求核准三明市台江医院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方案的请示》(明四院〔2010〕24号)收悉。现就该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申请列入2010年中央增投建设计划,必须在6月底前动工,同意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事项先予核准。
二、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配套规定,为推进中央增投项目前期工作,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分别采用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其他招标事项另行核准。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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