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宁化县河龙贡米中的宜优673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化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龙贡米中的宜优673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2010〕3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河龙贡米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研究,同意实施河龙贡米中的宜优673配套栽培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河龙贡米宜优673配套栽培示范推广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福建河龙贡米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乡
四、建设期限:2010年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在河龙乡推广种植10800亩,亩产550~600kg,建立百亩高产示范片1—2个,集成新品种优质高产配套栽培技术体系,为农民提供良种良法,建立示范种植基地,带动全县5万亩河龙贡米种植。
六、项目建设资金:总投资98.5万元,其中自筹配套资金73.5万元,申请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25万元。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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