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建设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校园建设项目招标方式的请示》(明职院[2009]119号)收悉。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委明发改社会[2009]301号文批准,并同时核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鉴于你院将接受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的评估,相关建设项目必须在2010年9月前完工并投入使用,时间紧、工期短、任务重。同时,经你院初步询价,设计和勘察费用可比原预计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你院提出要求对勘察、设计调整招投标方式。经研究,同意学生活动中心、教学楼、学生公寓三幢楼的设计调整为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勘察由于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按照有关法规可以不招标,而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发包。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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