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学院南区学生公寓1#、2#楼建设立项的批复

日期:2009-10-26 03:27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批准建设三明学院建设南区学生公寓1#2#楼的请示(明学院[2009]52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校区内新建学生公寓楼两幢,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南校区学生危房宿舍6幢,新建学生公寓1#2#楼两幢,建筑面积1850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

  二、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3925万元,建设资金由你校自筹。

  三、建设期限:2009-2010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建设方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南区学生公寓1#、2#楼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学院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其他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投标条例》、《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你院的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重要设备由你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项目设计委托邀请招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091026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