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宁里心上黎至江西广昌界(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建宁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报建宁里心上黎至江西广昌界(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建发改投资〔2009〕136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建宁里心上黎至江西广昌(红色旅游)公路是建宁县一条重要的出境公路,该路连接福建、江西两省,建宁县境内段已列入全国红色旅游公路专项建设计划。为充分开发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加强革命历史宣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谐调发展,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点位于建宁县里心镇上黎村(省道306线K505+310路口),经螺蛳湾、颜上村、清明窠、桂阳村,终于桂阳村船尖溢(省界),路线全长10.7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6.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车辆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洞1/25,其它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项目总投资: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322.6万元。资金由你县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
四、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规定,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建宁里心上黎至江西广昌界(红色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 ||||||||
项目单位名称:建宁县发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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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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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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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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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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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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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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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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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322.6万元,且资金来源中,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主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并请委托有相关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投标事宜。 (核准机关盖章) 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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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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