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调整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磨机选型的初审意见

日期:2009-09-11 10:01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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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对清流县发改局上报的《关于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要求调整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磨机选型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现报告如下:

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申报提出的调整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磨机选型要求,即磨机拟从原来核准使用规格为“Φ3.2×11m 4台调整为规格“Φ4.2 ×13m2台,符合“优质、高产、低消耗、低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的要求。该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水泥粉磨系统改型后,项目的建设地点、除水泥磨以外的其它建设内容、产品结构、技术和工艺、投资规模、原材料保障、环境影响评估、建设期限等与钧委“闽发改工业[2007]1273号”和“闽发改工业[2008]364号”批复一致。该项目水泥粉磨系统改型有利于项目业主方便生产运行管理、降低水泥粉磨能耗和提高使用效率。

该项目2008328日顺利开工建设后,各项工作快速推进。目前,土建工程已完成90%以上,各项设备安装进入最后倒计时阶段,预计年内可全面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投入生产。为了促进该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效益,推进清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委建议钧委给予批准该项目水泥粉磨系统的水泥磨从原来核准使用规格为“Φ3.2×11m4台调整为“Φ4.2 ×13m2

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张云先联系电话:0598-822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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