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大田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批复的请示》(田发改投资〔2009〕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鉴于你县城区现有供水全部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由于地下水开采的总量已超过允许开采范围,地下水补给不及,已造成地下水源日渐萎缩,城区水源井水位逐年下降。为切实解决你县城区供水供需矛盾,确保城区供水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建设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工程,现将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工程
2、项目业主:大田县自来水公司
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水厂按总规模5万吨/日设计,分期建设,一期实施3万吨/日,二期实施2万吨/日。输水主管和出厂管线按总规模5万吨/日一次性设计和实施,其中DN600输水主管线长12.5公里,DN600配水管网长5公里.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5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县多渠道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九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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