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流县嵩溪镇集镇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发改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送清流县嵩溪镇集镇区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清发改[2009]12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嵩溪镇集镇区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嵩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址:同意在嵩溪镇嵩溪村余底坑新建水厂,水源取自越水溪水库,在镇区实施管网工程。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增供水规模70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源水工程,包括拦河坝、引水管道3200米及配套设施;水厂工程,包括制水能力7000吨/d的制水设施,业务综合楼800平方米,围墙和道路等;配水管网延伸7270米。供水范围嵩溪镇3.86平方公里,受益人口2.33万人及满足工、商业生产用水需求。
四、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1118万元,建设资金由嵩溪镇多渠道筹措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
请你局据此批复,促业主单位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前期工作,并做好水源地保护。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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