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富兴堡水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福建恒源供水公司:
你司恒源[2009]17号文收悉。富兴堡水厂建设规模为日净水能力为2.5万吨,鉴于该厂建于1984年,投产运行至今已二十多年,设备及制水工艺较为陈旧落后,现有设备及制水工艺难以满足国家颁布新的水质标准。为提高该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有效节能降耗,经研究,同意你司对该水厂自动控制及在线监测系统、制水工艺和土建工程等系统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控制在500万元以内,资金由你司多渠道自筹解决。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规定,该项目由你司委托有资质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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