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尤溪县自来水厂城区水厂扩容和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尤溪县发改局:
报来《关于转报尤溪县自来水厂城区水厂扩容和管网改造工程要求审批可研的请示》(尤发改投[2009]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居民生活及公用事业的正常用水,经研究,同意你县城区水厂扩容和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尤溪县城区水厂扩容和管网改造工程。
二、业主单位:尤溪县自来水厂。
三、项目建设地点:尤溪县城区水厂原址、尤溪县城区部分的城关、水东、埔头、三奎头等区域。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城区水厂扩建规模1.5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
1、在城区水厂原址扩建规模1.5万吨/日给水处理系统一套,主要构筑物有絮凝反应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及加药间等。
2、改扩建供配水管网总长20537m,管径DN300-DN400m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324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尤溪县地方财政配套投资18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000万元,企业自筹447万元。
六、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初设等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实施,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建 供水 可行性研究报告 批复
抄送:市政府办,市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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