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改委核准海西高速公路网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泰宁至建宁段勘察设计及勘察监理、设计咨询采用邀请招标批复的通知
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转报海西高速公路网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泰宁-建宁段(闽赣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关于要求转报海西高速公路网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泰宁-建宁段(闽赣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补充请示》悉,我委于2009年5月14日以明发改体改[2009]15号文上报省发改委,经省发改委研究同意并以闽发改交能[2009]430号文批复核准,现将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海西高速公路网浦城至建宁联络线泰宁至建宁段勘察设计及勘察监理、设计咨询采用邀请招标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09]4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做好该项目勘察、设计邀请招标有关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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