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田县闽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田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大田县闽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大田县屏山乡独具发展高山优质无公害茶叶的自然气候和区域优势,已有5家台资茶业企业落户屏山乡,引进了台湾优良茶叶品种和种植技术进行示范合作,示范面积已达7000亩,茶业产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已初具雏形。为进一步完善闽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同意大田县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大田县屏山乡政府。
二、建设地点:屏山乡。
三、建设年限:2008-2010年。
四、主要建设内容:种植区内机耕道路21.5公里,新建9万立方米库容拦河坝一座,简易水泵房6座,30立方米蓄水池18口,引水管道5.9公里,10/0.4KV容量为1600KW开闭所一座。
五、项目资金:总投资335.64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100万元,乡自筹135.64万元,申请省预算内投资补助100万元。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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