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东讯工业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09-01-09 11:41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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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讯工业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东讯工业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福建三钢(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闽东节能 [2008] 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配合福建三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同意建设福建三钢(集团)等企业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单位为福建东讯工业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三钢(集团)有限公司的烧结厂、动能公司、炼钢厂等企业。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改造电机184台,总功率69111KWH。采用北京利德华福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津信变频器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低压变频器,配套公司自己研发的(ACES-IIACES-V)的控制系统,对工业循环水电机,引风机进行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

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金增加至5000万元,资金来源:外方增资6000万元,向银行贷款6000万元。

五、该项目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一类第三十三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第9条“节水、节能、减排产品生产及服务”规定。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请福建东讯工业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减免税确认(只针对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办理进口设备减免税的)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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