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乐县城区饮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将乐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将乐县城区饮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将发改[2008]9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完善将乐城区基础设施,改善供水格局和确保水质达标,提高供水普及率,满足居民用水和生产用水的需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同意净水厂厂址选定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南侧刀子岭小山头(238米高程),厂区占地面积22.76亩,道路2.4亩,合计25.16亩,源水从106电站发电大坝前漠村溪取水。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取水工程:位于106电站有压隧洞出口处,开侧孔安装DN730mm蝶阀取源水。
2.源水输水工程:106电站压力管蝶阀接DN730mm源水输水管沿梅仔窠山等高线敷至204省道与高速立交处,公路内侧设敷倒虹管至净水厂浑水配水井,源水输水管道长度为1506米。
3 .厂区建设及净化工程:采用浑配井—絮凝沉淀池—气水反冲V型过滤池—清水池接触消毒—清配井—供水管网的工艺流程,净化工程按3.0万吨/日(近期)和2.0万吨/日(远期)设计为平行二组,清水池设计2000吨方形二座。
4.供水管网工程:由净水厂清水池引出两根DN600mm和DN400mm供水主管。一路采用DN600mm管,敷设于204省道北侧路肩,长3.0公里至水南岔路口供应城区,另一路DN400mm管道穿过高速后沿204省道路肩敷设,长7.85公里横穿金园大桥至积善新区。
三、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4889.9万元。
四、资金来源:将乐县财政2000万元,供水企业自筹389.9万元,向银行申请贷款2500万元。
五、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工程招投标事项:该项目工程招投标由你局专项报我委核准。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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