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三明学院新建综合教学实验楼和南区学生公寓程监理招标事项的批复

日期:2008-10-31 16:42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 | |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

三明学院新建综合教学实验楼和南区学生公寓

工程监理招标事项的批复

三明学院:

你院《关于要求核准新建综合教学实验楼和南区学生公寓工作监理招标的函》(明学院函[2008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三明学院新建综合教学实验楼和南区学生公寓项目已经我委明发改社会[2008106号、[2008252号文核准,其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也已核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鉴于项目工程监理尚未核准招标事项,依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以上两个项目的工程监理由你院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项 目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南区学生公寓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70.80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三明学院南区学生公寓项目工程监理由你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三明市发改委

                     20081031

附件

项 目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综合教学实验楼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62.48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三明学院新建综合教学实验楼项目工程监理由你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三明市发改委

                   2008103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